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长宁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2-02-28      发布日期:2022-02-28      长府办〔2022〕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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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为了顺利有序地开展区政府的各项工作,现将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张      区长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研究室、区审计局。

岑福康  常务副区长  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市建设管理、绿化和市容管理、民防、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城市运行管理、虹桥和中山地区功能拓展、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分管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管理委(交通委、水务局)、区应急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民防办(人防办)、区城运中心(网格化中心)、区虹桥办,协助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审计局。(B角为黄辉副区长)

杨元飞  副区长  负责商务、外资外贸、科学技术、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投资促进、金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事务管理、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改革等工作。分管区商务委(经委、粮食物资储备局)、区科委(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区投资促进办(金融办)、区国资委(集资委)、区机管局,联系区工商联。(B角为翁华建副区长

翁华建  副区长  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统计、外事、合作交流、税务、虹桥临空经济园区建设、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分管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政府外事办、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区税务局、区东虹办,协助分管区政府研究室。(B角为杨元飞副区长

      副区长  负责公安等工作。分管区公安分局(人口办),协助分管区应急局,联系区安全分局。(B角为岑福康常务副区长

      副区长  负责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地区、行政学院、人民武装等工作。分管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地区办、街道(镇),联系区信访办、区档案局、区残联、区人武部、驻区部队(含武警部队)。(B角为陈颖副区长

      副区长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医疗保障、妇女儿童等工作。分管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办)、区文化旅游局(文物局)、区体育局、区医保局、区妇儿办,联系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区民族宗教办、区侨办、区台办、区文明办。(B角为陆浩副区长

路万青  副区长(挂职)  协助相关副区长开展工作。

 

备注:

1.分管副区长有工作冲突时,由B角副区长代为负责分工事项;

2.除上述按部门分工外,对于跨部门实施的某些重点项目,将指定一位领导负责。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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