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批复《浦东新区康桥镇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Ⅰ期(2023-2026年)》并正式下达周转指标的函
沪规划资源施〔2023〕415号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上报浦东新区航头镇等11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的函(浦府〔2020〕152号)收悉。随函附送的规划文本经我局组织专家评审会论证,并经你区进一步修改完善。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批复该实施规划,正式下达的周转指标额度为:挂钩置换建设用地指标8.93公顷(133.95亩),挂钩周转耕地指标3.14公顷(47.10亩)。其中,挂钩置换建设用地指标数量上等于建新区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面积,由拆旧区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为农用地形成的置换建设用地指标来归还;挂钩周转耕地指标数量上等于建新区占用耕地的面积,由拆旧区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为耕地形成的补充耕地指标来归还。
二、该增减挂钩项目区的编号为:挂115-2023-01,项目区实施期限从2023年10月1日到2026年9月30日。
三、请你区按照国家和本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相关要求,规范有序地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由区政府统一组织,规划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共同推进,做到项目、资金和责任三落实。区政府、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同时切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整理复垦任务,做到项目区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拆旧建新地块实施计划表详见附件)。
四、请你区做好该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在线报备、动态监管和档案资料保管工作,对建新拆旧面积、周转指标、土地权属等数据和图件资料进行登记汇总,并加强信息化管理。
五、请你区及时沟通工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和完善挂钩管理工作机制。
附件:上海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挂115-2023-01)旧建新地块实施计划表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日
附件
上海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挂115-2023-01)拆旧建新地块实施计划表
| 项目区名称 |
浦东新区康桥镇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实施规划I期(2023-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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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区编号 |
挂115-202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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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规划批复文号 |
沪规划资源施〔2023〕4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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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区实施期限 |
2023年10月1日到2026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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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钩置换建设用地指标 |
8.93 公顷(133.95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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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钩周转耕地指标 |
3.14公顷(47.1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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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旧区 |
拆旧地块编号 |
周转指标归还时间 (拟整理复垦验收时间) |
周转指标归还数量(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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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钩归还 建设用地指标 |
挂钩归还 耕地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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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J001-CJ060 |
2025年12月31日前 |
8.93 |
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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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 |
8.93 |
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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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拆旧区总面积10.5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9.62公顷,建设用地复垦后预计可新增耕地7.86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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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新区 |
建新地块编号 |
周转指标使用时间 (拟办理农转用时间) |
周转指标使用数量(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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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钩置换 建设用地指标 |
挂钩周转 耕地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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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001 |
2025年12月31日前 |
8.93 |
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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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 |
8.93 |
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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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出让地块1块,总面积9.98公顷;安置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手续已办理,不使用本项目周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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