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2021年工作总结与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2-03-11      发布日期:2022-03-11      沪绿容〔2022〕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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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绿化市容局,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2021年工作总结与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围绕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2021年工作总结与2022年工作要点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2月23日 


附件

市绿化市容局2021年工作总结与2022年工作要点

 

2021年,市绿化市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十一届市委十二次全会要求,锚定建设“生态之城”目标,聚焦重点工作、紧盯重大项目、补足工作短板、打造精品亮点,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以实干实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常抓不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持常态化

一是常态化防控精准有效。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持续抓牢行业疫情防控日报、工作动态、人员动向排摸和疫苗接种数据采集报送制度,编制日报表365期、周报表51期。稳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全行业疫情防控实现零感染。二是野生动物保护与管控有力有序。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从严管控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与经营利用,开展禁食野生动物普法宣传,优化科研药用审批流程。加强疫源疫病监测,发挥55个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预警作用。三是城市公园疫情防控平稳有序。实施错峰、限量、预约、验码、测温入园,根据疫情动态优化完善防疫方案。加强人流疏导,减少人员聚集,强化公园内聚集性活动审批管控。四是涉疫生活垃圾处置规范有序。严格执行居家隔离观察点、定点医疗机构、进口冷链食品中转查验点的生活废弃物定人、定车、定时、定线路、定点焚烧处置模式,收运、处置生活垃圾3.57万吨,“生活垃圾加强版”冷链外包装废弃物342吨。五是环卫作业及市容管理整洁有序。强化公厕防疫保洁,化粪池、倒粪站抽吸及粪便运输(中转)作业规范。增加环卫公厕保洁及消毒频次,全市2900余座环卫公厕全部正常开放。加强全市37处疏导点、44处管控点防疫管理,杜绝非法野生动物乱设摊交易发生。

(二)凝心聚力,生态空间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是生态空间格局逐步构建完善。制定实施《上海市生态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上海市生态空间建设和市容环境优化“十四五”规划》《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上海市公园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环城生态公园带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指导9个涉林区编制《“十四五”造林专项规划》。二是公园城市建设全面发力。城乡公园建设深入推进,环城生态公园带规划建设扎实推进,新增公园126座。制定《环城生态公园带环上功能提升总体规划与设计导则》。下发“环上”建设项目清单及建设计划任务表,持续推进桃浦、三林、碧云、森兰楔形绿地建设。加大公园免费开放与延长开放力度,共青森林公园、滨江森林公园、世纪公园免费开放,世博文化公园(北区)顺利开园,新增延长开放公园39座,完成华夏公园、中兴公园等9座老公园改造。启动公园主题功能拓展专项行动,促成7个区16座区属公园、3座市属公园与8所院校签署战略框架协议。三是林长制全面推行。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基本建成,全市明确各级林长1975人,其中市总林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林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立市林长制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开展巡回指导,抓好示范引领。出台《林长制检查督导制度》《林长制考核评价制度》等五项配套制度。四是绿色生态基底持续夯实。全市新增森林面积8.9万亩,其中林业条线新增森林面积5.07万亩,完成市级重点生态廊道建设任务。新建绿地1031.8公顷(其中公园绿地517.3公顷)、绿道212.6公里、立体绿化40.6万平方米。推进16万箱“申字型”高架沿口摆花试点优化项目,创建城市林荫道54条(段)、绿化特色道路17条。五是森林资源管理建管并重。完成公益林抚育3万亩,新建8个千亩以上开放休闲林地。组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布设美国白蛾监测点1297处,防治面积达80万亩次。开展森林防火安全隐患排查,推进郊区风险普查外业调查,全市防火智能探头覆盖面达20%。加大林政案件查处整改力度,梳理问题图斑336个,立案调查图斑215个,立案63起,执行罚款747万元,恢复林地240亩。六是群众园艺绿化蓬勃开展。举办各类公园花展主题活动230场(次),包括上海国际花展、草地广播音乐节、上海菊花展等。组织第七届市民绿化节、“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绿化大篷车”公益行、市民插花大赛、园艺大讲堂等园艺活动近千场。全市76%的街道(乡镇)设立了280名社区园艺师,静安、闵行等10个区实现全覆盖,建成23个市民园艺中心。完成浦东新区张江镇园林街镇创建验收。七是湿地、自然保护地质量和稳定性量质齐升。完成湿地生态综合监测,全市国土“三调”口径湿地总面积为7.27万公顷。推进崇明东滩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申报,成立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研究中心,指导浦东新区成功划设禁猎区,启动南汇嘴生态园建设。持续开展崇明东滩保护区鸟类栖息地生境优化提升工程,编制九段沙外来入侵物种治理和崇明东滩白头鹤栖息地优化项目方案。督促临港新片区落实“毁湿造林”问题整改,完成崇明东滩鸟类科普教育基地“人类活动问题”整改销号。八是野生动植物保护落细落实。制定《上海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发布《上海市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指南(试行)》。完成奉贤狗獾引迁和栖息地重建、崇明新村乡麋鹿极小种群重引入工程。社会共治破解“野生动物进城”难题,妥善解决“人貉冲突”。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办理野保行政案件39起,执行罚款115.8万元。九是第十届花博会成功举办。圆满完成上海室外展园“源梦园”建设、上海室内展区、世纪馆东馆、西馆的策展布展以及接待保障、指导监督、协调服务等工作任务,并荣获特别贡献奖,上海室内展区、室外展园双双荣获特等奖。闭幕后积极配合崇明区进一步放大“后花博”溢出效应。

(三)久久为功,垃圾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

一是分类实效趋于稳定。全年可回收物回收量7206吨/日,有害垃圾分出量2.22吨/日,湿垃圾分出量10539吨/日,干垃圾处置量14968吨/日,湿垃圾分出量约占干湿垃圾总量的40%左右。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各区、各街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均取得“优秀”,全面达到示范区、示范街镇水平,居民和单位垃圾分类达标率均保持在95%。二是全程分类体系全面建成。全市累计完成2.1万个分类投放点规范化改造,升级改造2.2万组道路废物箱投放口,建成1.5万个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198个中转站、15个集散场,可回收物“点、站、场”两网融合资源利用体系基本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全面建成。三是末端处置能力持续增强。全市28座重点环卫末端处置设施已建成25座,剩余3座在建。奉贤焚烧二期、金山焚烧二期、老港湿垃圾二期等末端设施项目基本建成,全市湿垃圾资源利用和干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3.1万吨/日,提前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积极推进老港、嘉定、青浦、松江、闵行、奉贤、崇明等湿垃圾集中处理设施规划选址、工艺论证等前期工作。编制《上海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形成渣土消纳卸点规划方案。四是分类投放环境逐步优化。居住区普遍采用误时投放点、节假日投放时段、午间投放时段等模式,灵活运用“定时定点”制度和“一小区一方案”方法。按照“引导大家分、方便大家分”原则,97%的投放点已配套洗手装置,99%已配套除臭装置。五是“一网统管”平台加速发展。全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化系统完成首批5个应用场景开发,纳入市城运中心“一网统管”平台首批项目。对接区级、街镇级“一网统管”平台,深化智能监控对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误时投放等场景应用,探索“收运处”全链条实效智能化监管,全市有193个街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应用监管场景建设。六是源头减量取得突破。深入开展“光盘行动”,推动一次性用品和包装减量、湿垃圾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源头减量率达到1.5%以上。积极探索湿垃圾(餐厨垃圾)源头减量价格杠杆机制,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对减量达标单位实行收费减免试点,超40家单位享受减免优惠。七是社会动员深入开展。成立首批垃圾分类明星志愿者服务队,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施行两周年主题宣传。垃圾分类实效市民评价调查显示,94%以上市民对垃圾分类工作给予“五星好评”。八是建筑垃圾全程治理稳妥推进。积极推广装修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预约到点清运模式。建成马桥、华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能力达到590万吨/年。持续打击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吊销2家违规企业的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运输交通肇事主责及以上致人死亡数较2018年实现连续三年下降。九是督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走深落细。全面完成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突出问题整改,完成41座生活垃圾转运站,1043座小型压缩站,283处环卫车辆集中冲洗点(含停车场)整改并上报销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涉及的15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已完成整改14处。全国人大《固废法》执法检查反馈的36处建筑垃圾问题点位均已完成整改。南汇东滩N1库区工程渣土源头土质管控有效,切实保障重大工程。十是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名列前茅。栗战书委员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上海垃圾分类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全国人大《固废法》执法检查报告中充分肯定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上海模式”。积极推进与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1对1”交流协作工作。在住建部对全国垃圾分类试点城市考核排名中,上海市继续位列第一。

(四)精益求精,市容景观面貌凸显新亮点

一是重大活动市容保障圆满完成。做好建党百年、进博会、花博会等重大活动与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的市容环境保障工作,完成4617项整治任务。“百个景点”“百条花道”“百里花带”绿化景观赏心悦目,市容环境“百年百景”亮点纷呈,国家会展中心南广场核心区整体景观呈现高质量效果。二是“美丽街区”建设守正出新。编制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创建导则和建设管理标准,“美丽街区”新建100个,总数累计达452个,总面积338平方公里,覆盖率达27.3%。提前完成苏州河“生活秀带”20.2平方公里公共空间环境品质提升522项计划任务。完成公共空间休憩座椅优化提升9508处,静安寺、新天地、龙华烈士陵园、杨浦滨江等区域成效显现。三是景观照明建设成效卓著。完成“一河两高架”沿线景观照明年度建设提升任务,推进苏州河28座跨河桥梁、40多公里两岸公共空间和600余栋(幢)楼宇景观灯光建设、改造与提升。组织“永远跟党走”黄浦江大型主题光影秀展演,现场观众近500万人次,线上观赏观众达到6亿多人次,获得市民和市领导广泛好评。开展主题光影秀、投影秀、水幕秀等系列演绎活动,完成100余处红色文化资源遗迹景观照明专项建设任务。四是城市市容景观面貌焕然一新。新增71个高标准保洁区域(道路),提升100个重点红色基地周边228条道路市容环境质量。开展机动车清洗场站“百日整治”,整治清洗场站3293处,场站备案率同比增长86.5%。扎实做好重点水域保洁和水生植物整治,实现黄浦江、苏州河景观水域“水生植物零污染、水面垃圾零漂浮”目标。五是户外设施管理持续深化。拆除违法户外广告招牌9600块,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广告、招牌设施1.5万余块,移送38批(次)共3377辆车辆违法违规设置流动户外广告线索。出台《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启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实施方案修编。评选命名40条市级户外招牌特色道路(区域)。

(五)固本强基,行业发展布局体现新作为

一是法治保障全面加强。推动《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颁布实施,配合起草制定《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暂定名)》。完成《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修改的前期调研。提出“十四五”立法需求16件,申报2022年度法规规章立项建议7件。印发《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二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优化简化行政许可流程,率先完成37个市级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实现部分事项“帮办”“好办”“快办”。持续推进行业“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取消自贸区“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完成20件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对下放浦东新区24项、自贸区临港新片区37项、张江科学城7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评估。三是大调研提质增效。开展调研1792次,其中局主要领导带队调研65次,局分管领导带队调研416次。调研成果有效转化,共发现问题885个,解决769个,解决率达87%;收到工作建议614条。四是社会宣传有声有色。组织开展“公园城市”“林长制”等主题新闻发布会、通气会8场,接待媒体采访320余次,主动组稿205篇,全网行业相关新闻超过19万篇次。“绿色上海”在上海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影响力榜单中稳居前十。圆满完成民生访谈、“夏令热线”等领导专访以及“公园免费开放”“垃圾分类立法两周年成果回访”等系列宣传活动。五是科技创新积极赋能。出台《绿化市容行业“一网统管”平台区级指导意见(1.0版)》《环卫行业“一网统管”建设技术规范》《2021年度“两张网”建设工作要点》。印发《“十四五”时期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编发《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检测要求》《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等十项标准。构建垃圾分类数字化监管“3134”体系,打造垃圾分类管理5个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机械化联合作业模式进行果毛防治,去除果球悬铃木2.7万棵。六是行业安全稳定不断夯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重要节点、重大活动、重点领域的安全维稳工作。防汛防台扎实有效,有力应对台风“烟花”“灿都”。积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平安单位创建。信访处置规范,组织开展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治理,以“案清事明”100%予以全部化解办结。七是市民诉求处置满意度稳步提升。开展“守热线、强处置,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举办绿化市容热线诉求处置技能竞赛,共受理市民投诉咨询4.6万余件,处置率100%,满意度84.35,诉件解决率、市民满意度同比有所提升。

(六)踔厉奋发,党的建设质量获得新提升

一是党史学习教育见行见效。编印《上海公园红色文化印记》图册,举办“两优一先”“行业劳模”先进事迹宣讲会,开展庆祝建党百年主题党日、音乐党课、党史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各级党组织组织专题学习266次,“行走党课”“船行党课”宣讲50余次,完成132个“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持续完善“4321”行业党建模式,局系统所有在职党支部创成达标党支部,1个党支部获评市党支部建设示范点。二是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市委巡视反馈的41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研究出台制度18项,修订完善制度10项。完成9家单位新一轮党组巡察和6家单位“回头看”,完成9家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四责协同”机制持续巩固,制定局系统两级领导班子年度“问题、责任、项目”清单,研究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试行)》。修订《局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落实《纪检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反馈问题整改。三是干部队伍建设务实有力。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10人,组织开展处级领导干部交流18人。选派63名干部赴住建部、花博会、进博保障办、市委巡视组等各级部门开展实践锻炼。落实选人用人专项整改,提出21项任务清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完成162名处级干部报告初核及信息上报。规范推进领导干部社会组织兼职清理,完成83人次干部兼职清退。出台《绿化市容行业人才“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建立行业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库,局系统领导干部与52名行业人才结对,推荐评选行业特聘专家8人。四是群团工作用心用情。开展劳动立功竞赛,举办行业劳模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首届行业工匠选树。开展环卫行业第十一次、绿化养护行业第六次集体协商。组织第七届关爱环卫工人专项行动,选树表扬市“十佳城市美容师”“十佳爱心接力站”和“十佳关爱环卫工人社会共建案例”。推进“绿容青年智造”“青年能力提升计划”等青年人才培养项目,打造首届“声动科普”青年表达能力提升项目,深化行业9家“研习社”“讲习所”学习品牌、15家青年先锋示范阵地建设。

二、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实施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行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一届市委十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瞄准建设“生态之城”目标,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围绕“公园城市、森林城市、无废城市、美丽城市”建设,认真办好民心工程和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排头兵和主力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助推提升城市软实力,建设生态宜居的人民城市。

(一)2022年主要工作目标

1. 拓展优化绿色生态空间。全面贯彻落实“林长制”,新增森林面积5万亩。加快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全面推动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分类实施“公园+”工程,新增城乡公园120座(包括口袋公园60座、城市公园30座、乡村公园30座)。新建绿地1000公顷(包括公园绿地500公顷),新建绿道200公里,新建立体绿化40万平方米。加快建立具有上海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提升生物多样性水平。

2. 深化强化垃圾综合治理。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运行,分类实效保持稳定,单位和居住区垃圾分类达标率保持在95%左右。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2%,源头减量率达到3%。干垃圾焚烧能力达到28000吨/日,湿垃圾集中处理能力达到7180吨/日。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巩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全国人大《固废法》执法检查整改成果。加强建筑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完善全过程长效管理机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稳定在590万吨/年。

3. 优化美化市容景观面貌。精心组织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市容环境保障,新建100个“美丽街区”,开展100处市容环境薄弱区域综合治理,设置优化5000处公共空间休憩座椅,创建50个高标准精细化保洁区域(道路)。完善提升景观照明集中控制体系,建立黄浦江光影秀常态化展演机制,深化推进“一江一河两高架”沿线景观照明建设,指导推动“五个新城”景观照明建设。评选命名40条以上户外招牌特色道路(区域)。深入推进高标准保洁区域(道路)建设,确保黄浦江、苏州河景观水域稳定实现“水面垃圾零漂浮、水生植物零污染”目标。

4.夯实筑牢行业发展基础。发布《上海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上海市公园城市规划建设导则》,开展森林城市、湿地城市规划建设导则编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两张网”建设,提高“一网通办”水平,增强“一网统管”实效。完善行业法治体系,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积极推动科技创新赋能,增强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5.持续深化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四责协同”机制常态长效。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拓宽党建工作格局。

(二)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1. 构建高品质绿色发展,让生态空间彰显魅力

(1)全面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千园工程建设,全面提升绿化“四化”水平。新增城乡公园120座,其中口袋公园60座、城市公园30座、乡村公园30座。全面推进世博文化公园、上海植物园北区等一批重大公园绿地建设,积极推进国家植物园创建。组织开展200场以上公园主题花卉活动,举办第八届市民绿化节。推动“公园+”与“+公园”建设,促进公园主题功能拓展。开展《上海市城市公园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修订工作,做好公园分类评级,强化公园设施安全和游园安全管理。按照《上海市郊野公园运营管理指导意见》,强化郊野公园功能提升与服务管理。

(2)加快推进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推进外环绿带功能提升项目与环外生态间隔带规划建设,协调推进环新城绿环国际方案征集、环新城森林生态公园带建设。“环上”开工10座并建成7座公园,“环内”加快9个楔形绿地建设,“环外”先行启动吴淞江生态间隔带建设,启动建设五个新城“绿心”公园,新建改建一批外环驿站。

(3)稳步推进绿化建设。新建绿地100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500公顷,新建绿道200公里。新建立体绿化40万平方米,优化高架沿口绿化,拓展立体绿化载体。结合公共绿地扫盲,推进单位附属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建设社会绿地街面化示范项目。新建市民园艺中心50家以上,实现全市街道(镇)社区园艺师100%覆盖。加强互联网+义务植树认建认养,居民区绿化培训覆盖率达到80%。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建设古树公园(古树名木保护综合示范区),开展新一轮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调查。推进五个新城行道树优化示范,优化50条以上道路行道树树种,创建命名绿化特色道路10条、园林街镇1~2个。推进行道树附属设施三年专项整治,做好悬铃木果毛防控,抓好行道树冬春季综合养护,妥善解决树线矛盾。

(4)全面贯彻落实“林长制”。根据《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以及分级管理、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区、乡镇(街道)林长制责任体系,公布各级林长及相关责任区域,实行党政同责、分级负责;摸清森林资源家底,压实乡镇(街道)林长包干区域工作职责,开展督查检查;落实网格巡查队伍,配备林长办专职人员,推进日常巡查和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十四五”造林专项规划,努力拓展林业生态空间,将新造林任务落地上图,确保新增森林面积5万亩。

(5)持续完备森林资源管理。开展公益林区划落界,强化公益林管理,完成公益林抚育3万亩。完善和优化《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导则》,推进开放休闲林地建设。全面落实2022-2024新一轮林业发展政策。做好年度森林资源监测、督查和各类涉林案件查处,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监测成果与“国土三调”数据融合。加大林业灾害监测防控力度,完善森林防火预警体系和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网络;完成本市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提升经济果林建设管理水平,促进林业产业绿色发展。推进崇明区申报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6)统筹开展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推动《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落地见效,启动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编制,开展自然保护地监测体系研究,逐步构建全市自然保护地监测体系。加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建设管理,妥善解决城市野生动物和谐共生问题。抓住实施湿地保护法契机,推动湿地全面保护与有效管理。推进湿地资源委托代理改革试点,压实湿地管护责任。持续推进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促进湿地专项调查数据和三调数据融合,协调形成自然资源一张图管理。全面划定湿地范围,推动开展湿地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推动北湖退化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前期研究及项目立项。全面推进崇明东滩保护区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持续开展野生动物资源监测、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专项执法行动,扎实开展林地、绿地、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

其中,第1项由方岩副局长、顾晓君副局长、朱心军总工程师按分工牵头实施,第2项由朱心军总工程师牵头实施,第3项由方岩副局长牵头实施,第4项由顾晓君副局长、朱心军总工程师按分工牵头实施,第5项由顾晓君副局长、周海健副局长按分工牵头实施,第6项由顾晓君副局长牵头实施。

2. 建设高效能治理典范,让城市环境整洁有序

(7)深化落实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巩固源头分类实效,优化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制度,单位和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保持在95%左右。继续坚持“一小区一方案”,强化“一网统管”技术应用,协同强化执法保障,开展小包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提升社区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提升陆海空港等交通枢纽、轨交站点、商业广场、市政道路等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实效。全面推广道路废物箱投口改造,鼓励窗口区域细化可回收物回收容器设置。提升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水平。

(8)全力破解资源化利用瓶颈。规范完善“两网融合”体系,落实主体企业评议制度,稳定可回收物资源利用体系。规范社区回收服务,提升群众感受度。开展废塑料泡沫等可回收物利用高值化技术应用研究,探索研究市域内闭环管理模式。提升湿垃圾资源利用能力,加快开展沼渣低碳高值化利用、湿垃圾高效清洁低碳资源化处理等关键技术研究。在加强物流计量监管的基础上,继续推动扶持政策落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2%。

(9)探索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发挥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将“双碳”目标融入生态环境建设、固废循环利用等领域的节能低碳发展规划,促进生产、生活、消费、制造等领域的源头减量措施出台。倡导节约粮食,深化“光盘”行动,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共建共享绿色循环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探索单位绿色账户激励机制,研究促进湿垃圾资源化产品或土壤调理剂产品的推广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可回收物主体企业开展废旧物资交售场所标准化试点,探索老港生态环保基地废织物、废塑料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试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率达到3%。

(10)加快推进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建成浦东海滨、宝山干垃圾焚烧设施,干垃圾焚烧能力达到28000吨/日。启动老港三期、闵行、嘉定、松江、青浦、奉贤、崇明等湿垃圾集中处理项目,建成宝山湿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项目,湿垃圾集中处理能力达到7180吨/日。依托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物流管控。落实老港“四统一”管理要求,持续提升市属设施运营监管水平,垃圾处理按照“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方式稳定运行。

(11)着力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优化装修垃圾投放收运模式,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管,纳入城市管理“一网统管”平台,会同相关部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建筑垃圾消纳保障能力,在南汇东滩、横沙东滩等区域设立市级重大工程渣土消纳场所。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

(12)持续巩固相关问题整改成果。组织开展环卫作业扰民专项治理行动,整治环卫作业过程中噪声、异味、扬尘、溅水等扰民行为。巩固前两轮国家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突出问题、全国人大《固废法》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实效。针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中转)、处置全过程污染风险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及时发现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行业规范标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形成长效常态管理机制。

其中,第7、9、11、12项由唐家富副局长牵头实施,第8、10项由唐家富副局长、朱心军总工程师按分工牵头实施。

3. 深化高水平精细管理,让市容景观美丽多彩

(13)精心组织重大活动市容环境保障。围绕党的二十大、市十二次党代会、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第五届进博会、“七一”、国庆等重大活动、重要节庆,制定《打造美丽市容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实施方案》,实施3000个以上整治性工程类项目,动态督查3000个以上市容环境问题。优化重大活动常态化指挥架构,研究固化重大活动市容环境保障指挥中心,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分级分层保障体系。打造迎接重大活动、重要节庆绿化景观精品,常态花卉布置面积保持在10公顷以上。

(14)深入推进“美丽街区”建设。推进第二轮“美丽街区”建设,新建100个“美丽街区”,巩固既有“美丽街区”成效,打造一批“美丽街区”示范区域,确保各区都有“网红”打卡点。

(15)优化提升市容环境面貌。制定行业精细化第二轮行动计划,推动街镇实施市容综合管理品质提升行动,开展100处市容环境薄弱区域综合治理,完成17个撤制镇区域市容环境治理。研究公共空间休憩座椅设置和管理标准体系,探索形成设置管理导则,优化提升休憩座椅5000处,组织公共座椅市民设计大赛。强化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落实,实施无序设摊精准治理,抓好机动车清洗场站环境治理。

(16)大力改善市容环境质量。深入推进高标准保洁区域(道路)建设,建设50个高标准精细化保洁区域(道路)。修订《道路和公共广场及附属公共设施保洁质量和服务要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探索开展公厕适老化改造,推动农村公厕提档升级,提高社会公厕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落实全流域防控措施,稳定实现黄浦江、苏州河景观水域环境“水面垃圾零漂浮、水生植物零污染”。

(17)稳步提升景观照明水平。推进重点区域景观照明建设,全面完成“一江一河两高架”沿线景观照明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黄浦江“光影秀”常态化展演机制。着力打造“五个新城”景观照明精品,按照建设“独立的综合性节点城市”要求,进一步完善景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开展《上海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后评估工作。推进各区集中控制中心建设,落实景观照明设施运行维护主体责任、监管责任。

(18)持续深化户外设施管理。启动《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规划》修编。推进临时、流动广告规范化设置。深化违法违规户外广告、户外招牌设施清理整治工作,力争年内基本实现全市域无禁设类户外招牌设施。每个街镇创建2条以上户外招牌特色道路(区域),全市新评选命名40条以上特色道路。

其中,第13项由方岩副局长、朱心军总工程师按分工牵头实施,第14、15项由朱心军总工程师牵头实施,第16项由唐家富副局长牵头实施,第17、18项由缪钧二级巡视员牵头实施。

4. 夯实高起点发展根基,让基础保障稳定高效

(19)深入开展行业规划研究。发布《上海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上海市贯彻落实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公园城市规划建设导则》等,会同市规划资源局批复各区“十四五”造林专项规划,编制森林城市、湿地城市规划建设导则,形成本市渣土消纳卸点规划方案。

(20)日臻完善行业法治体系。积极推动《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制定和《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修改的立法进程。完成《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评估,以及《上海市环城绿带管理办法》《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建立以案释法制度。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探索建立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21)切实保障大调研常态长效。精心组织“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工作,营造民心顺、企业稳、社会安的良好环境。固化大调研常态长效机制,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局2022年重点工作,制定年度大调研计划,落实大调研项目,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报告和调研手札。注重调研问题解决,促进成果转化,为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政策奠定良好基础。

(22)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两张网”建设。巩固优化“证照分离”改革成果,积极探索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依托“一网统管”监管场景建设,探索创新监管方式。编制《市绿化市容行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3-2025)》,开发建筑垃圾监管、户外招牌安全监管等智能应用场景。跨前做好审批协同,行业许可事项全程网办率100%,构建从“能办”向“好办”和“爱办”深化拓展的政务服务体系,形成高效、便捷、合规、清廉的行业营商环境和服务环境。

(23)广泛开展宣传保障。组织报道“公园城市”“林长制”“环城生态公园带”“美丽街区”等建设成果。深化行业新媒体建设,做强“绿色上海”“1+33”矩阵,开通“绿色上海”微信视频号。组织开展“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策划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施行三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探索发布“访红色印迹、走城市绿道、看美丽街区、寻开放林地、探垃圾去向”生态文明践行路线。

(24)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布局有关生活垃圾处理绿色发展指标和实施路径、长三角区域生态科普资源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上海公园绿地群落碳汇评估与增汇关键技术等一批科研项目。完善局系统科研成果转化办法。制定《2022-2025行业科普规划》,构建“一江一河”植物科普教育带,举办首届行业科普讲解大赛。提升绿化市容行业装备现代化水平,全面推进新能源环卫车更新替代,持续拓展悬铃木果毛防治应用机械化联合作业示范区范围。推进《生态公益林养护技术规程》等标准和立体绿化养护维修估算指标等定额的制(修)订,整理形成“四新”技术推广名录。

(25)继续从严从紧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防疫工作部署,根据疫情防控响应等级,全面落实各项防疫工作要求。不断优化野生动物管控、环卫管理、公园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和作业规范,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建立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防汛防台、值班值守工作。进一步加强行业安全监管,扎实推进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加强人民建议征集转化。进一步提高行业诉求处置质量,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和市民满意率。

其中,第19、24项由朱心军总工程师牵头实施,第20、21项由缪钧二级巡视员牵头实施,第22项由方岩副局长、朱心军总工程师、崔丽萍一级巡视员、缪钧二级巡视员按分工牵头实施,第23项由周海健副局长牵头实施,第25项由方岩副局长、顾晓君副局长、唐家富副局长、周海健副局长、朱心军总工程师按分工牵头实施。

5. 树立高质量发展意识,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

(26)全面夯实政治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制定《市绿化市容系统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实施意见》,抓好两级中心组学习,用活用好季度讲座、专题党课、集中研讨、现场观摩等学习方式,开展分层分类培训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不断锤炼政治品格,推动党员干部紧扣生态空间建设和城市精细化治理目标任务,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强大动力。

(27)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用好上海红色资源和行业实践阵地,持续巩固拓展“行走党课”“船行党课”等行业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品牌。选树宣传行业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全面展示绿化市容行业在人民城市建设、城市精细化治理、城市软实力提升等方面的发展成果。深入总结梳理党史学习教育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打造经验样板。

(28)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四责协同”机制,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评价,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严肃纠治“四风”问题。深化廉洁绿容文化“五进”活动,组织各级党员干部落实“四谈”要求,加强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综合运用政治监督、专项治理监督和日常监督,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29)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机关处级领导干部配备,着力优化领导班子年龄结构,改善专业结构。举办各区局新任领导干部培训班、局系统新提任干部培训班等。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落实《2020-2023局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实施方案》,建立持续发现年轻干部常态化机制。发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作用,统筹优化行业特聘专家、领军人才、首席技师、行业工匠、青年工匠等人才评选评比工作,落实《局系统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人才制度》。

(30)拓宽创新党建工作格局。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分层分类研究。深化拓展“达标示范党支部创建”“党员在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品牌。开发各类精品党课和组织生活开放点等平台,总结提炼局系统党建特色成果以及党员干部、行业人才典型事迹。持续拓宽行业党建工作格局,发挥环卫保洁、绿化养护、水域市容环境、公园管理四大行业党建联建平台作用。谋划新一轮党组巡察,与市文明办联合开展“上海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公园”建设。

(31)持续激发工团组织活力。广泛开展“建功十四五  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竞赛,完善“培训、练兵、比武、晋级、激励”五位一体育人机制,组织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和“高师带徒”活动,激发行业职工工作热情,拓展职业发展通道。选树命名行业劳模技师和工匠创新工作室,发挥劳模工匠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深化行业集体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继续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纪念建团100周年”五四系列活动,进一步扩容“研习社”“讲习所”品牌阵地,组织开展局系统团青组织团课短视频接力等活动。深化青年岗位建功行动,做活青年先锋示范阵地和团建基地。深化“青年写作能手”品牌活动,对局系统青年讲师库进行内容升级和队伍扩容。

其中,第26、27项由周海健副局长、崔丽萍一级巡视员按分工牵头实施,第28、29、30项由崔丽萍一级巡视员牵头实施,第31项由周海健副局长牵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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