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案件通报(第二批)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5-06-18      发布日期:2025-06-19      沪科〔2025〕2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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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科〔2025〕211号

 

各有关单位: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建立了科研诚信案件通报机制,将公开通报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科研人员自觉恪守诚信底线,坚守学术道德和科研伦理,践行学术规范。

 

  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查处并向社会公开通报第二批次信息。我委现将涉及上海相关单位的处理决定予以转载,后续将按照科研诚信案件通报机制的要求,常态化通报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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