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民政系统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3-02-15      发布日期:2023-02-17      沪民法发〔2023〕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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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民政局、市局各有关处室、市殡葬服务中心、各试点单位: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服务民政事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民政标准体系,在各区民政局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上海飞思殡葬代理中心等16家单位为2023年上海民政系统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1年,自2023年2月1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止。

二、市民政局将于2月统一组织1次标准化工作培训,对试点示范工作进行辅导。市局各有关业务部门、各区民政局要加强对试点示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做好培训、指导等支持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工作交流、专题研讨,深化服务,确保试点示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各单位在开展试点示范期间应严格按照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在期满前对照评估标准开展自查,自查合格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书面申请验收。

四、试点期满,由市局标准化工作管理部门(政策法规处)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和专家,参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评估标准组织评估验收。

五、对试点示范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市局各有关业务部门、各区民政局要适时总结和复制推广,并推动制定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附件:2023年上海民政系统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名单

 

 

上海市民政局

2023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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