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碧海金沙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印发日期:2023-04-10      发布日期:2021-07-07      沪奉府批〔2021〕3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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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文件

 

 

沪奉府202136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关于碧海金沙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区发展改革委:

你单位《关于碧海金沙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沪奉发改请〔202119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

一、同意碧海金沙景区恢复开放售票,票价维持原价格不变。门票实行泳期和非泳期价格,泳期(615日至910日)最高指导价格65/·;非泳期(911日至次年614日)最高指导价格30/·次。

二、景区内电瓶车票价(往返)每人5元。

三、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一)身高1.3米(含)以下或6周岁(含)以下的儿童,70岁(含)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含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救援院校学员凭有效证件实行免票;(二)6周岁以上、18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60岁(含)至70周岁(不含)的老年人,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凭有效证件实行半价;(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应予优惠的情形。

四、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和价格宣传工作。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将门票价格、优惠政策、价格投诉电话等内容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批复。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202177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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