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北京恒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第97号修改)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北京恒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
二、北京恒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的负责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史勇(420100050047)。
三、北京恒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的经营场所为上海市长宁区番禺路50号1幢202室。
此复。
上海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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