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6-04-24      发布日期:2026-04-29      沪财发〔2026〕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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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

  经评估,《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沪财发〔2021〕3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4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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