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26-04-24 发布日期:2026-04-29 沪财发〔2026〕4 号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
经评估,《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沪财发〔2021〕3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4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