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电力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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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2019年本市电力迎峰度冬工作于2019年12月16日正式开始,至2020年3月13日结束。本次电力迎峰度冬期间,预计全市最高电力需求为2650万千瓦,较上次冬峰增长2.9%。考虑突发极端持续低温天气,本次迎峰度冬仍按照全市最高电力需求2800万千瓦作准备。今冬高峰电力供需总体可以平衡,但电网调峰压力仍然较大,天然气供应仍存在不确定性,如遇突发极端低温天气,市外来电和电煤供应将不稳定,电网结构性局部热点区域供电将较为紧张,因此电网安全运行的压力仍然较大。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个确保、一个坚持”的工作要求,即确保城市运行和电网安全有序,确保居民生活用电不受影响,确保重要用户用电需要,坚持限电不拉电,本次电力迎峰度冬将重点围绕两个方面展开:一是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全力保障电力供应,满足本市用能需要;二是继续完善各项电力应急处置措施,针对突发的局部区域、短时段电力供需矛盾和灾害事故,做好电力应急和有序用电预案;确保本市电力运行安全平稳有序。现就做好本市电力迎峰度冬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本市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一)切实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各电力企业一是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值班和预案演练;二是要加强工程和检修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三是要加强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和巡查;四是要强化电力技术监督,全面开展冬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并有效落实消防、应急、安防、反恐、危险品管控等安全措施,确保地下空间运行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稳定本地机组发电能力。一是各发电企业要加强机组运维管理,精细做好机组检修施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严格执行发电运行考核制度,确保机组稳发、满发、可调,避免高峰时段跳机非停;二是各燃煤发电企业要做好电煤储运工作,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案,保障电煤稳定可靠供应;三是市电力公司、燃气集团和燃气发电企业要加强配合,根据突发天气和天然气、用电负荷变化周密组织好发电用气的优化调配,保障发电用气稳定供应,确保燃气机组正常顶峰发电;四是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冬季极端低温预案并加强演练,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发供电安全运行。

  (三)积极争取市外来电。市电力公司要积极与国网和华东电网沟通,加强与华东各省的日常错峰和应急支援,在天然气供应紧张和极端低温灾害天气时应急增加市外来电,确保本市电力供应;并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本地发电负荷率和发电环保设施运行效率。同时根据上海的经济发展形势和用电需求,细化落实2020年市外来电安排。

  (四)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市电力公司要努力优化电网运行方式,统筹安排发供电设备检修,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同时在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努力深化全网节能发电调度,根据各公用电厂发电机组供电煤耗,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装置的投运情况和运行效率排序,按照全网发电能效最高和污染物排放最少原则调度各燃煤机组发电。并在在本市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工作机制下,配合做好电力应急减排工作。

  (五)加强气电运行实时协调。进一步完善气电联调机制,加强天然气、电力的运行信息联通和实时统筹优化,针对冬季天然气供应紧张、极端低温和天气快速变化做好影响用气和用电的预警预案;针对气温回升后天然气需求下降导致LNG突发胀库的情况,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以全网节能减排最优为原则临时安排燃机发电集中消纳,努力保障天然气管网运行安全。

  二、完善各项电力应急处置措施和预案

  市电力公司要切实落实有序用电预案,强化安全风险预警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电力应急措施。重点做好突发停电事故和电力故障的紧急抢修和应急处置;要加强与电力用户和各方面协调配合,妥善落实电力应急措施,积极化解供用电矛盾,切实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一)细化完善落实冬季有序用电预案。一要推动有序用电机制转型,妥善落实以负控系统动态调节负荷为主的有序用电预案,完善全市和局部区域快速减负荷预案,推进负控应急限电措施常年化、常态化工作;二要“有保有限”,优先保障重要用户、民生相关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稳增长重点企业、“专精特新”等企业用电,同时积极落实有序用电预案;三要深化用电负荷管理,要切实落实负控系统临时限电预案和可控负荷,细化用户负荷监测分析,扩大楼宇空调直接调控容量,加强对用户负控临时限电预案的指导和演练,确保负控限电措施安全有序。四要重点关注热点分区的供电瓶颈问题,及时化解突发电力供需矛盾,做好实施临时限电的准备,保障电网安全。

  (二)不断强化电力事故应急处置。一要进一步提升上海大电网安全运行风险分析和预警管理水平,完善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二要增强应急抢修力量,及时处理突发停电事故,尽快恢复供电;三要通过完善紧急限电程序和电网反事故紧急措施,及时排除突发故障,确保电网系统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四是加强和有序用电预案的配合衔接,确保电力事故影响动态可控,确保不发生次生灾害。

  (三)加强重要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市电力公司加强对重要电力用户安全供用电检查,指导用户按照标准配备多路电源、自备应急电源或者采取其他应急保安措施,督促用户制订完善电力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供电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对各自所有的供用电设施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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