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调研静安法院涉老审判工作:创新是为了更好地传承 2024-11-21 来源:静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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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3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协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方燕,全国人大代表、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张永明,全国律协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部分成员一行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区人民法院)调研涉老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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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黎淑兰,静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静,上海高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成阳,静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朱钢,上海高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静安区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

  专业审判,护航最美“夕阳红”

  涉老审判有哪些值得推广的经验?是代表和委员会成员们最为关心的问题。

  “1991年我们在全国率先成立了老年法庭,已经有三十多年的历史,如今静安区老龄人口比例超过40%。”座谈会上,孙静院长介绍了静安区域的特点以及静安区人民法院涉老审判工作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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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静院长表示,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回应老年当事人的“急难愁盼”,近年来,静安区人民法院在传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涉老审判工作举措,构建涉老案件全流程观护体系,将涉老案件“专门审判”扩充为立审执兼顾、分级分类标注的“全流程观护”,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服务。构建社会协同一体保护体系,加强多元解纷,深入社区开展巡回审判,积极开展“法暖夕阳”普法宣传,建立涉老民事案件信息沟通机制、定期会商研讨机制。推动意定监护制度落地。加强院校合作,深入推动研学结合、学研互促,及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服务保障国家战略落地落实的司法实践举措。

  积极建言,共话老年人权益保护

  听取介绍时,方燕、张永明代表以及全国律协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们频频点头,对静安区人民法院涉老审判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和经验做法予以赞赏。

  方燕代表介绍了全国律协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开展涉老法律服务的工作情况。“今天的调研很有收获,静安区人民法院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有很多优秀的做法,作为代表,我们将积极建言献策,值得在全国范围内加以推广。全国律协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希望通过本次调研收集相关涉老案例,编写实务操作指引,指导律师提升涉老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方燕代表说道。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我国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的基本国情,静安区的老龄化程度达到40%以上,法院的涉老审判既立足审判本职工作,又充分进行了司法延伸,切实践行了司法为民理念,守护了人民的美好生活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张永明代表说道。此外,张永明代表还提到了养老服务机构监管问题,“希望以司法的力量推进养老服务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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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人员围绕意定监护制度的落实、残疾老人的权益保障、涉老法律服务、多部门联动机制等多个重要议题展开讨论,分享了各自的观点和看法。

  黎淑兰专委代表上海高院向代表们以及委员会成员对上海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对静安区人民法院的涉老审判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她表示法院将认真梳理总结代表及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建议,持续探索适老化审判方式,在案件审理的精细化,工作机制的便利化,部门之间的联动化方面久久为功,通过依法妥善审理涉老年人的婚姻家庭、监护等案件,依法加大对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让老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生活。

  适老化法庭,让老人诉讼更“无碍”

  座谈会后,代表和委员会成员们视察调研静安区人民法院适老化法庭,翻阅涉老审判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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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利民是代表和委员会成员们对适老化法庭最直接的感受。“适老化法庭既保留了传统法庭的庄严性,又增加了许多人性化的设施,方便老年人参与诉讼,提升了他们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方燕代表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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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适老化法庭外循环播放的涉老审判三十周年专题片引起了代表和委员会成员们的注意。“几代人坚持做一件事是很不容易的。”方燕代表不禁感慨道,“创新是为了更好地传承,希望静安区人民法院不断传承和发扬涉老审判经验,创新涉老审判工作举措,打造司法护老的静安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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