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行业标准在长宁发布 2025-12-18 来源:长宁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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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7日,国家卫生行业标准《儿童青少年裸眼视力和屈光状态评价规范(WS/T10039—2025)》(以下简称《规范》)在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上海眼科医院)发布。该标准于2025年11月13日获批准发布,将于2026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将大力推动防控从“治已病”转向“治未病”,通过监测远视储备抓住重点干预人群,从源头降低近视发生。

  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今年印发《关于科学保护儿童远视储备量的通知》,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确提出将远视储备量作为推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关口前移的重要指标,保护儿童远视储备,防止过快消耗,有效预防近视发生。为规范远视储备监测与评价应用,在国家疾控局指导下,眼和视光疾病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牵头,联合安徽医科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等多家单位,研制完成国家卫生行业标准《儿童青少年裸眼视力和屈光状态评价规范(WS/T10039—2025)》。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规范》是近期学校卫生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成果,填补了我国学校视力与眼健康早期预防领域技术标准空白,首次在行业标准中科学定义并规范“远视储备量不足”的评价方法,把工作重心从“是否近视”前移到“是否存在近视风险”。该《规范》通过统一检查方法、明确评价标准和规范操作流程构建了科学规范的视力筛查与评价体系,为医疗机构、疾控部门、学校及相关机构开展远视储备量监测、预警与干预提供了权威技术支撑,促进家、校、社、医多方联动。本次《规范》的研制与发布将为落实国家近视预防关口前移策略提供统一的科学指引和实践标尺,助力2030年国家近视防控战略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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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中明确给出不同年龄视力异常判断标准:3岁≤4.7、4~6岁≤4.8、7~18岁≤4.9;不同年龄远视储备推荐值下限(通过散瞳验光,低于下限为远视储备不足):3~5岁,+2.05D;6岁,+1.72D;7岁,+1.48D;8岁,+1.19D;9岁,+1.11D;10岁,+0.92D;11岁,+0.83D;12岁,+0.61D;13岁,+0.27D;14岁,+0.09D。判定为远视储备不足的对象应保证户外活动时间充足和注意用眼卫生,宜每3个月~6个月复查。对远视储备不足75度的近视前期者,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综合预防干预措施。在非散瞳状态下判定为疑似远视储备量不足者,应及时到医疗机构进行睫状肌麻痹检查真实屈光状态。

  专家同时指出,上海等地区6岁儿童人群平均远视储备仅约为+1.16D,低于《规范》推荐值下限水平,且消耗较快,6—8岁儿童近视前期检出率达20.7%—42.6%,基本与近视比例相似。为防止标准被误读和商业滥用,在加强科普,用“视力小金库”“低于同龄标准值≠立刻配镜”“远视储备不足≠已近视”等讲清科学概念的同时,还要将校园筛查结果及时反馈家长,疑似远视储备不足的孩子应及时转诊专业机构明确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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