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2026-05-28 来源:金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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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助力提升全区依法行政水平,5月27日下午,金山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杨元飞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杨元飞对全面、准确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提出四点意见。他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新规要义。行政复议作为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是解决“民告官”争议的主渠道,更是营商环境的“晴雨表”。本次条例修订的核心主要体现在“四个更”上,即受案范围更广、纠错力度更大、办理时效更严、便民要求更高。各单位必须把行政复议工作放到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福祉的大局中统筹推进。他指出,要强化源头管控,减少行政争议。一方面,各执法单位要严格规范日常执法行为,主动用好“自行纠正”机制,对本单位涉及复议的行政行为,及时开展自查自纠,争取在前端化解争议。另一方面,要扎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从源头堵住行政漏洞、防范履职风险。他强调,要优化办案机制,严格落实“应收尽收”原则,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救济权利,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提升办案专业性与公信力,用好信息化平台,压缩办案时限,减轻群众维权成本,坚持调解优先、调审结合,将调解贯穿复议全过程,全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他要求,要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新规落地见效。距离7月1日《条例》施行仅剩一个多月,各单位要立即行动、全面对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迅速完成本单位学习培训、制度对标和问题整改,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区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屏障。

  会上,区司法局专题汇报、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高新区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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