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之年 庭上见真章 最高检第四评议组在沪开展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2026-09-23 来源:杨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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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工作部署,淬炼高素质公诉队伍,持续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9月21日,最高检第四评议组组长、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赵智慧率评议组至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谈倩,杨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朝晖,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康强等领导出席。活动还邀请了市、区人大代表参加。市检察院第四评议组,市、区消防救援局相关领导,各分院、基层院干警代表,上海检察机关重大犯罪检察人才库成员、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及基层社区干部代表共同观摩庭审。

  最高检第四评议组旁听了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失火案,该案是上海检察机关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创设“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制度以来,“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首次参与民用建筑火灾事故调查的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某某违规将自用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停放于居民楼一层的楼梯间内。凌晨,该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热失控引发火灾。经他人报警,消防救援部门到场后将火势扑灭。该起火灾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二人轻伤及部分公私财产损失。

  听庭

  敢于庭上见  善于庭上辩

  庭审过程中

  公诉人严谨有序开展法庭讯问工作,讯问思路清晰、逻辑严密、层层递进,牢牢把握指控主线,通过规范有序的一问一答,厘清关键事实。

  举证质证环节

  公诉人合理运用多媒体庭审示证,搭配三维动画复原案发全过程,对全案证据按照火灾现场及后果、被告人违规行为引发火灾、被告人到案及量刑情节分类梳理、分组出示,直观完整呈现证据链条,逐步还原案件全貌。

  法庭辩论环节

  公诉人精准梳理指控犯罪逻辑层次,法理情结合,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并对辩护人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依法答辩,有力强化了公诉指控,逻辑严谨、论证充分,切实夯实指控根基。

  针对本案特点

  公诉人同步开展法庭教育,指出本案是一起因漠视消防安全、纵容侥幸心理,最终酿成恶果的典型重大公共安全事故。一个个看似日常的便利之举,一次次对规则的轻视懈怠,最终冲破安全红线,以案为鉴,敲响消防安全的警钟。杨浦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对本案作出判决。

  评议

  深度扫描 开出良方

  庭审结束后,最高检第四评议组对检察人员出庭情况进行评议。公诉人汇报办案心得,青年业务骨干交流观摩体会。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杨浦冰之融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王立夏表示本次庭审选取的案件具有典型意义,公诉人庭审表现出色,从法理情三个维度让我沉浸式感受到了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本案也引发了我的思考,电动自行车是群众出行便利的工具,但也确实存在锂电池易燃易爆等安全风险,暴露出群众高度关注的社会治理问题。代表履职要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接下来我也将围绕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生命周期的管理问题积极提出建议,也期望检察机关加强以案释法和警示宣传教育,进一步促进公共安全治理。

  杨浦区人大代表,上海市杨浦区定海路街道隆昌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刘亮亮表示公诉人举证环节条理清晰,法庭辩论精准有力,尤其是在公诉意见发表环节对被告人进行了很好的法庭教育,取得了很好的庭审效果。作为基层社区工作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问题是我们经常面临的基层治理难题,在此也希望相关执法部门加大基层执法查处力度,落实到执法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对社会公众的警示教育,维护社区的公共安全。

  最高检第四评议组成员、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副主任高贝认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庭审表现出色,对全案证据及庭审节奏把握到位,主要有三大亮点:充分运用多媒体示证,尤其是3D建模演示,直观还原案件事实,利用检察技术为指控案件提供有效支撑;在发表公诉意见环节,公诉人展现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进行生动法庭教育,充分发挥庭审的警示教育作用;在审查报告制作上,内容条理清晰、论证严谨充分,展示了公诉人扎实的能力和水平。建议充分发挥法庭讯问的证实和证疑功能,进一步加强法庭讯问的问题设计,提升庭审效果。

  最高检第四评议组成员、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副主任陆旭指出,本案具有很强的社会警示教育意义,选取本案供庭审评议,达到了良好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效果。评议案件既要关注庭审表现,也要关注庭外工作,本案的办理就集中展示了上海检察机关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以及创设“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制度的成果。本案中,公诉人准确抓住案件争议焦点和突出问题,在审查报告中运用客观归责理论进行了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的论证分析,体现了较高的业务素养。建议结合在案证据加强对被告人主观方面的细化论证分析。

  最高检第四评议组成员、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盛常红认为,庭审整体规范有序、平稳顺畅,公诉人审查报告论证充分、逻辑清晰,讯问提纲预案充分,庭前准备扎实;在举证质证环节,运用3D建模演示展示起火点、模拟被害人逃生路径,直观还原案件事实,对辩护人的质证回应及时、精准有力,申请消防人员出庭接受询问,有效辅助查明案件事实;在发表公诉意见环节,公诉人说理层次清晰,根据庭审实际情况开展释法说理,取得良好的指控和教育效果。建议进一步围绕主观过失的类型进行充分论证。

  最高检第四评议组组长、河北省院原副检察长赵智慧肯定本次庭审质量及公诉人的表现,并表示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进入“深耕之年”之后带来可喜变化,公诉人主动迎“检”的意识增强,让“真案、真庭、真评议”的模式成为常态。本案系检察机关充分开展行刑衔接工作跟踪监督成案,案件办理中同步对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展现了公诉机关扎实向前、向后开展工作。讯问环节,公诉人思路清晰、逻辑严谨;举证质证环节,按照从后果至行为的逻辑顺序举证,并运用多媒体清晰示证,精准还原案件事实;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围绕法理情充分说理,表现可圈可点。建议在审查报告中增加对争议问题的论证分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谈倩表示,最高检评议组的专家们提出了非常全面、专业、精准的评议意见,在充分肯定出庭效果的基础上,既化身“质检员”,围绕优化讯问策略、论证思路等方面向公诉人提供了非常中肯的建议;同时又化身“传帮带”的教练员,提出了具有指导性、针对性的操作性改进意见。下一步,上海检察机关将逐项对照、认真研究、切实落实,以此次听庭评议为新起点,虚心听取、充分落实各位领导和专家的指导意见,将此次出庭评议活动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上海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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