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林长制—公园城市:长宁区公园城市引领示范区建设摄影作品比赛来咯! 2024-10-31 来源:长宁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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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公园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定位烘托长宁区公园城市引领示范区建设氛围,现要求各街镇结合公园城市引领示范区建设和街镇实际,广泛发动社区市民,积极参加本次摄影比赛记录,彰显长宁绿化行业精神风貌。

  活动组织主办单位: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协办单位:上海市长宁区各街镇

  承办单位:上海市长宁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长宁区摄影家协会

  征集对象

  长宁区各街镇广泛发动市民公众。投稿者需填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采用实名制投稿,不接收网名、昵称;获奖领奖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征集时间

  自活动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截止。

  摄影比赛征集内容

  1、能反映长宁区“十四五”以来围绕精品城区,锚定公园城市引领示范区目标积极推进公园城市建设,根据城市规划及微更新,推进绿道、林荫道、公园绿地、口袋公园等,彰显城区新风貌创作的摄影作品。

  2、能反映公园城市背后蕴藏的特色历史文化、浓郁的乡土风情、居民的日常生活、良好的生态环境、与现代城市建设相关的故事等摄影作品;摄影作品限取景于长宁区境内,单幅、组照均可。如组照,4至6幅为一件作品,提供一组拼图;如单幅,个人投稿不多于6幅,拍摄形式、风格不限。

  3、摄影作品统一为电子影像文件投稿(JPEG格式要求5M以上),每幅作品均须注明标题、拍摄地点、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组照须标明之一、之二)及简要文字说明(不超过200字)。

  4、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的作品,参赛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5、投稿作品及作品附表文件名命名规则:姓名+手机号+作品名+拍摄地点,凡不按此规则填报者,视作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本次活动将视作品数量,设置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11月20日征集截止,11月25日后将邀请区摄影家协会专家评审,胜出作品将进行线上展示,并征集社会投票得出网络优选。12月专家评审及网络投票作品将一同在主办、承办、协办等单位媒体平台进行展示宣传。

  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获500元等级奖品及荣誉证书一份。

  2、二等奖3名,获400元等级奖品及荣誉证书一份。

  3、三等奖8名,获300元等级奖品及荣誉证书一份。

  4、网络人气奖若干,赠绿化公益宣传品。

  5、优胜奖等若干名,赠绿化公益宣传品。

  知识产权约定

  1、参赛作品须作者本人原创,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相关法律问题(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由参赛者自行解决。

  2、作品所有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拥有使用权,对获奖作品可用于外宣品、出版物、新闻报道、展览等宣传活动,开展主题画册、展览、网站以及复制、出版、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

  3、凡在本次比赛中获奖的作者,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个人所得税自行缴纳),接到通知一个月内,未领取稿酬者或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的,均按自动弃权处理。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属归比赛主办方所有,凡投稿者均视为已阅读并遵守本次比赛规则。

  5、比赛胜出者将视情况获得主办及协办单位的荣誉积分或其他公益宣传品。长宁区摄影家协会可在获奖入选证书上盖章,获奖和入选摄影师可获得加入摄影家协会的积分。

  投稿方式

  投稿者请将电子版文件发送到邮箱:317033338@qq.com

  同时请确保邮件主题、作品文件名、附表文件名一致。

  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21-62732211*8252

  地址:长宁区天山路1920弄8号B107室

  邮编:200051

  附件清单:

  附件1:作品登记表、附件2:点位清单(详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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