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元旦、春节期间放假安排来了 2024-12-24 来源:长宁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文件精神和市民政局的有关规定,长宁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元旦、春节期间放假安排如下:
元旦
1月1日(元旦、周三)仅办理结婚登记,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春节
1、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
2、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3、2月5日(周三)起正常办理业务。
特此通知。
长宁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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