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学年青浦区公办幼儿园春季学期插班转园公告 2026-01-14 来源:青浦区人民政府
为满足确需在本区申请幼儿园插班转园的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结合区域实际情况,现将2025学年青浦区公办幼儿园春季学期插班转园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插班转园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对象
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身心发育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可申请插班转园的适龄幼儿年龄段为:
①小班: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②中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③大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申请条件
插班入园条件排序如下,依次录取,直至额满为止(已在本区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原则上不予以转园。同街镇公办幼儿园之间不予转园)。
本市户籍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持有本区房产且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备注:
(1)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6年1月31日。
(2)城区内幼儿园根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上招生条件依次安置。如安置不下,由教育局按照招生条件及区域位置统筹安排。各镇遇到以上情况,由区教育局牵头,镇社发科和幼儿园协商统筹安置。
(3)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延迟入园的幼儿,优先满足。
非本市户籍
5.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积分达到120分。
6.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7.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且积分达到120分。
8.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但积分不达120分。
备注:
(1)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截至2026年1月31日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
(2)在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各公办幼儿园可按上述要求制定自主招生方案。
港、澳、台地区及外籍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报名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工作或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二、插班转园流程

备注:符合申请条件的幼儿,其监护人也可自主选择有学额的民办幼儿园申请就读,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相关民办幼儿园。
青浦区学前招生咨询电话:69713936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26年1月12日
2025学年青浦区公办幼儿园春季学期插班转园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