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篇 2012-06-18
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发布的重要窗口,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提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指出,政府网站要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发布。2011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凡是不涉密的文件,都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推行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是上海市政府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对保护公民知情权,实现政府事务管理的公共参与、政府工作的民主监督、政府资源的共享等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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