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疫情防控热点问题六问六答 2022-12-09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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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黄杨子

  昨天下午,上海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46场新闻发布会。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邬惊雷,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闻大翔,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院长宁光,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袁政安就市民关心的防疫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接诊数量上升如何应对?

  问:冬季本来就是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叠加新冠疫情,医疗机构接诊数量可能会有所上升,上海会如何应对,有哪些举措?

  答:一、强化门急诊设置管理。我们要求医疗机构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做实预约诊疗,门诊就医时查看患者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门诊划分核酸阴性、阳性诊疗区域,分别接诊相应的患者。要求发热门诊、急诊应开尽开,不得以收治新冠阳性感染者为由随意关闭发热门诊和急诊。另外,通过扩充接诊诊室,配足医疗力量,进一步提升发热门诊、急诊的接诊能力。

  二、进一步夯实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医疗功能,承担居民常见病、慢性病常用药物的配药服务,充分发挥家庭医生作用,做好居民健康管理以及双向转诊服务;区级医院主要负责区域内常见病患者的救治,识别潜在的危重症患者并开展救治;市级医院主要负责危急重症患者救治,并指导区级医院危急重症患者救治。

  三、强化医疗资源储备。我们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充足的防护物资、药品等储备,二、三级医院加强重症病床设置,配齐医疗设备和配足医务人员,提升重症、危重症患者的救治能力。

  四、推出多种便民服务措施。一是积极开展医疗咨询服务。借助“上海市级医院互联网总平台”、各医院互联网医院平台以及“上海市发热咨询平台(33672885、33682885)”、各医疗机构咨询电话,安排足够工作人员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渠道,为市民提供健康管理咨询和就医指导。二是要求医疗机构结合就诊患者情况,适当延长日常门诊服务时间。做到中午连一连,晚上延一延。必要时开展周日门诊和夜间门诊服务;同时要优化服务流程,开辟配药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长期处方服务,给慢性病稳定期的患者开具2—3个月常用药品。三是借助互联网医院、健康云“我要配药”等平台,加强互联网医院复诊配药服务。这里,也提醒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管理,合理安排就医。

  感染后什么情况去医院?

  问:感染新冠病毒以后一般会出现什么症状?什么情况下需要去医院就诊,不同的阶段该怎么治疗和应对?如果孩子感染了,需要送医院吗?

  答:绝大多数的新冠患者不需就医,但可能出现的症状有:咽干、咽痛、咳嗽、乏力、发热等。基本上7—10天左右转阴。如果感染,有条件的居家隔离。

  如果持续出现3天以上的发热并不降温,有气喘、呼吸困难、氧饱和度下降,同时基础病加重,这个时候建议应及时就医,联系社区医生,按照分级诊疗的方式及时转诊。就诊时注意尽量自我保护,不与外人接触,可通过交通工具,严重者通过救护车,最好自驾到医疗机构。去医院可以先到发热门诊或者简易发热门诊,也可以到急诊,但最好不要去抢救室抢夺医疗资源。就诊后一定要听从医务人员安排,按照分诊诊治原则。

  当儿童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家长不用过于担心紧张,也没必要第一时间全家出动到医院就诊,有可能还会引起交叉感染,反而得不偿失,掌握以下知识就可以科学、从容地应对。

  一般孩子发热3天左右会自己逐渐减退。对于一些精神、胃口不受影响的轻度感染的儿童,居家治疗观察就够了。当然这时候建议大家让孩子多喝水;当孩子出现高热、有明显不适时,不要捂得太紧,必要时给一点退烧药就够了。

  当婴幼儿有高热、体温升高持续3天以上并且整体状态不佳,例如出现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嗜睡、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呕吐等,应该及时送医。尤其3个月以下的小婴儿出现发热,无论孩子状态如何都应该去医院就诊。体温过高时建议口服退烧药后再前往医院。

  居家治疗需要注意什么?

  问:如果感染了,什么样的情况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如果居家,需要注意什么?同住人怎么防止交叉感染?如何鉴别自己是否康复?

  答:根据国家《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规定,二类人员可以居家治疗:一是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二是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情况的感染者。

  居家治疗建议满足以下要求:(1)居家治疗人员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保持相对独立。(2)在相对独立的区域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3)房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4)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使用后要立即消毒。(5)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居家期间,阳性感染者及同住人均要严格遵守居家治疗的各项要求,居家治疗人员和同住人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就医后再点对点返回家中,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应主动告知自己的情况并配合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住人可定期进行抗原检测,如出现阳性且无症状或症状较轻,可以与阳性感染者一起适当延长居家时间。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感染风险增加怎么看?

  问:现在的防疫措施进一步优化以后,也会有很多市民担心会有增加感染的风险,怎么看?

  答:目前,我国疫情防控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一方面,我们要看到境外疫情居高不下,国内各地都有本土疫情出现,部分省市阳性感染者数量持续处于高位,我市受其他地方疫情外溢影响明显。以刚过去的11月为例,我市共计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1446例,接近7月至10月的总和。1446例阳性感染者中超过80%与其他地方输入疫情相关,疫情风险始终存在。

  另一方面,国际和国内监测数据表明,奥密克戎变异株的致病力和毒力相比原始株和德尔塔等变异株明显减弱。从临床观察来看,奥密克戎变异株的传播性比较强,明显快于前期的变异株。随着大规模疫苗接种和病毒变异,新冠给人群带来的整体健康风险趋于缓和。

  面对新时期、新形势和新要求,广大市民既要认真对待,也不必过于紧张。牢记“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符合条件的市民,要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尤其是老年人;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例如:在人群聚集的场所或是有上呼吸道症状时要主动佩戴口罩;在公共场所尽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咳嗽喷嚏时要用餐巾纸或手肘掩住口鼻;双手要经常洗,尤其不用脏手触摸眼口鼻;冬季在做好保暖的情况,还是要经常开窗通风。一旦出现发热等严重症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居家防治要备哪些药?

  问:现在大家都非常关心居家新冠的防治,哪些常备药是比较有效?

  答:适度备药,合理用药。大部分新冠病毒感染者还是以对症治疗为主。若出现发热、头痛等,可服用解热镇痛药,如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小儿患者可选用混悬液剂型;若出现咳嗽可选用复方甲氧那明等一类药物;若有鼻塞流涕症状,可选用氯雷他定、西替利嗪等抗组胺药物。如清热解毒类中成药,建议选择一种适量储备即可,太多也是浪费。对于感冒及新冠的预防还应以增强自身免疫力为主,多喝水。

  抗病毒治疗也应根据病毒种类进行一些适当的选择,但是不必要做这方面太多的备药。有几句口诀:注意休息强免疫,发烧症状对症治,温水中药都是宝,清热解毒去病毒,同类药品选一种,盲目囤药不必要。建议同类药品最好吃一种,吃多了可能反而会出现副作用。

  重点人群有何健康服务?

  问:对于老年人、孕妇、需要定期血透放化疗的市民,为他们提供怎样的医疗服务?

  答:针对老年人,通过家庭医师为签约老年人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提供家门口的健康服务。目前,全市家庭医生已签约65岁以上老年人超过355万,占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近九成。建议大家尽早接种新冠疫苗,保护好自己,共筑免疫屏障。

  针对孕产妇、新生儿、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等重点人群,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落实属地网络化管理,安排辖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护人员做好重点人群日常健康监测,指定区内医疗机构满足重点人群常见病就医需求,根据患者病情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本市已建立完善的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体系,依托“5+2”市级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以及各级助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三级网络,全力保障本市母婴安全。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等重点人群按照“原就诊医院优先救治”原则安排就诊,原就诊医院暂时无法提供服务的,由原就诊医院负责协调安排后续治疗,确保患者治疗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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