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頔
日前,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监委对上海公安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李锦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上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锦明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