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 详情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详情

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已正式上线。举报人可通过扫描专用二维码、网上搜索“12337”或者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举报链接,就可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登陆举报平台。一次举报只需填写举报人、被举报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情况和“保护伞”情况4大类信息,一般情况下,只3分钟即可完成,提交成功后,全国扫黑办即可及时受理。

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主要受理上海市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导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