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系统办理书面意见和提案工作的回顾与总结 2004-03-08 11:37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以来,市政府和各承办部门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把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从当作一般性工作上升到依法治国、实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性工作;从临时性工作上升到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长期性工作;从简单程序性工作上升到通过艰苦工作,真正使代表委员满意的科学性工作。狠抓各级领导和广大承办人员的办理态度,狠抓制度、机制的创新,狠抓意见和提案的落实,从而使办理工作不断深化,依法办理意识不断增强,工作制度日益完善,办理质量和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代表委员的满意率也逐年上升。初步实现了两个工作转变:一是由按期办复率向提高解决率转变;二是从一般承办人员办理向领导亲自协调办理转变。办理制度和办理队伍也得到进一步完善,从面上一般要求,到办理的每个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承办人员从松散型管理,到全市建立了一个完整的办理工作网络。五年来,市政府和各承办部门累计收到本市的代表书面意见3254件、政协提案5672件。其中,代表书面意见的按期办复率达100%,政协提案的按期办复率近100%。累计收到本届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一至五次会议的建议和提案共18件,都已按期办复,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回顾五年来市政府系统的办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夯实做好办理工作的基础
市政府和各部门十分重视办理工作,以此作为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增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的有效载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办理中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主要领导带头办理。市政府领导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办理。每年“两会”结束后的第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都要听取代表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办理工作进行部署。原任市长徐匡迪同志,曾多次要求市政府各部门把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办理工作始终,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抓住重点,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和“花架子”。本届政府的市长、副市长在每年“两会”结束后都亲自协调一至两件影响大、有一定难度的意见提案。由于市政府领导的率先垂范,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的办理工作也都由主要领导分管,许多是一把手亲自分管,从而保证办理工作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在每年“两会”前后,市政府都邀请市人大、市政协联合召开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参加的办理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并由市领导提出新一年办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
二是坚持办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上海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暂行办法》,对书面意见和提案的分办、承接、走访、答复、办复、复查等各个环节作出了具体规定。制定了《对上海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跟踪落实的有关规定》,要求对答应代表、委员已经解决的意见、提案进行检查验收,确保许诺解决的问题真正兑现;同时要求对办理结果列为“正在解决”或“计划解决”并有明确落实期限的意见、提案进行跟踪,在落实后再次复告代表、委员。制定了《上海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对考核内容、评比标准等作了明确规定。为进一步实现办理工作规范化,市政府办公厅还制定了《市人代会期间代表书面意见处理工作规范》、《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范》、《办理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工作规范》;编印了《上海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手册》。实践证明,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办理工作,避免了随意性,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是坚持加强承办员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是一项根本性工作,事关办理工作发展的基础。同时,办理工作又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只有不断学习和实践,办理工作才能适应新形势,取得新发展。为此,市政府办公厅根据每年有部分承办人员变动的情况,不定期对全市承办人员进行培训,帮助提高办理水平。每季度分系统召开办理工作例会,了解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经验交流。各承办部门的领导也严把人选关,确实把那些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且为民服务思想牢的同志选进承办队伍中。同时,还积极主动为他们的学习和培训创造条件,使他们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改进作风,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实效
实践证明,要办好代表委员的意见提案,就必须转变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断强化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解决问题”的意识。为此,办理中各单位努力做到:
(1)顾全大局,不推不扯。近几年来意见和提案所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多,尤其是代表议案转成的书面意见和市政协党派重要提案,内容广泛,涉及办理部门多,办理难度大,这就要求各承办单位顾全大局,发扬主动协作的精神,互相配合。办理中,对书面意见和提案中的综合性、宏观性问题以及涉及事权下放、利益格局调整方面的问题,各承办单位坚持以积极态度加强协调,实事求是地提出解决办法,不把政府部门之间的矛盾推向代表和委员。对涉及部门职能交叉和资金等问题,主办部门主动出面协调,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下面。对一些属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各承办单位增强改革意识,拓展思路,打破部门界限,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提出处理意见。对涉及多个部门且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认真负责地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认真做好书面意见和提案的梳理工作,明确办理重点。在重点问题的选择上,做到既注意矛盾集中、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又注意影响面大的突出问题。在解决问题的措施上,做到既有近的措施,又从宏观、长远考虑,努力在法制、体制、机制上寻求根本解决的办法。
(2)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市政府和各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把代表委员反映集中的问题作为办理重点,使许多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如2002年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对要求扶持弱势群体、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加强药品和食品安全的检测和监督等方面的意见反映较多,为此市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取得了较好效果。同时,把代表提了多年的“老大难”问题作为办理重点,通过分析研究,梳理排队,加强协调,领导亲自办理等,先后使治理吴泾化工区和桃浦工业区污染、上海铜厂搬迁、取消蕴藻浜大桥收费等问题,有的得到彻底解决,有的形成了解决方案。此外,把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反馈不满意的意见和提案作为办理重点。如从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到五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反馈不满意的书面意见56件,有关部门都逐件复查,重新办理。
(3)想方设法,攻克难点。办理中,各承办单位坚持调查研究,深入实际,真正找出症结所在;积极协调,提出对策,努力攻克难点问题,使全心全意为代表委员服务真正体现在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上。一是深入实际。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提案,进行分析研究以后再决定处理的方法,既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对代表委员负责的态度。办理中尤其在办理一些重点难点意见提案时,各单位领导和承办人员在深入实地,取得第一手资料,了解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分清哪些问题是要集中人力、物力认真抓好的,哪些是需要有关部门协商、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解决的等。防止就事论事,文来文去,你转我办,你问我答,不花力气,做官样文章等现象。二是分析研究。各承办单位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只要条件成熟,就立即着手进行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实事求是地确定期限,尽量把事情办好;对一些办理难度较大的问题,认真找准难点症结所在,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三是举一反三。结合办理意见提案,各承办单位对工作中发现的类似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及时主动地加以解决,变被动办理为主动办理,做到办理一个意见提案,解决一批问题,推动一个方面的工作。
(4)明确责任,落实分工。明确办理责任对提高办理质量至关重要。几年来,市政府在强化办理责任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公开办理责任。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明确并落实办理工作由市长负总责,分管副市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办理责任制。各承办单位也都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处室具体抓、办公室协调抓的办理机制。并将每件意见提案的具体承办人员、分管领导、办结日期等情况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从而明确了办理责任。二是公开办理程序。市政府办公厅在不断总结办理工作实践基础上,认真规范了办理工作的程序,并把此编入办理工作手册,分发到每位承办人员手中,让承办人员都清楚承办工作环节和要求,使办理程序公开、规范。三是注重办理结果。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提案,各承办单位不仅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而且落实的结果力争与代表委员的本意相一致。
(三)落实措施,完善工作,积极巩固办理工作的成果
市政府和各承办单位把完善各项办理措施,狠抓各个办理环节,作为提高办理质量,巩固办理成果的关键来抓。办理中,重点抓好以下四个环节,保证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实行归口办理,保证分办工作准确到位。各承办部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书面意见做到坚决办、迅速办、认真办。同时,市政府办公厅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政府内部规范,了解部门职责和分工原则,实行对口专人联络,使每一件书面意见和提案都能准确、及时地送达相关部门,有效地避免了办理工作中因职责不清而出现的错分现象,提高了分办工作的准确率。
二是加强联系沟通,寻求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各承办单位注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工作,上门走访,主动协商解决方案。走访中,一些委、办、局的领导还亲自出马,主动征求代表或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并按照他们想法,及时调整办理思路和措施,直至他们表示理解或满意为止。由于承办人员办理态度热情、介绍情况详细、整改思路可行,赢得了代表、委员的信任和支持。有些承办部门为尽可能减少给代表委员带来不便,对一些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采取“请进来”的办法,通过召开工作汇报会、座谈会等形式,集中听取意见,汇报背景思路,讨论改进措施。对一些比较棘手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厅还和承办部门一起直接参加走访协调,加大了工作力度。
三是明确时间节点,保证办理工作按期办复。各承办部门对办复工作的时限性抓得早、抓得紧。办理中,把承办量较大的部门和承办难度较大的部门列为督办重点,主动加强联系,了解办理情况,协调解决问题,保证按时完成办理任务。不少部门还建立了办理工作计算机网络,快速分解办理任务,及时通报办理情况,使所有意见提案的办理都处于受控状态。同时,市政府办公厅还采取定期召开办理工作例会,进行现场办理,编印办理工作简报等措施,积极推动办理工作的如期完成。据统计,每年书面意见在两个月内的办复率基本达到70%。市政府已连续9年按期办复代表提出的书面意见。
四是加强跟踪落实,促使办理工作稳步推进。检查验收、跟踪落实是保证代表委员所提问题真正落到实处的重要环节。为此,各承办单位在书面答复之后,立即研究确定当年需要重点跟踪的内容,并及时确定对象和时限,跟踪一结束马上向代表委员通报跟踪结果。对跨年度跟踪落实的问题,更是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代表委员提出的有关问题真正兑现,及时落实。
几年来,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关心、指导和帮助下,市政府和各部门围绕办理工作目标做了不少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代表委员的期望和要求相比仍有差距。如对一些难度较大的问题,少数单位缺乏办理主动性;有的工作不够深入细致,作风不够扎实;个别单位的答复用语不够规范;一些单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还依然存在。对这些问题,市政府和各部门将认真研究,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努力使办理工作一年上一个台阶,真正使代表委员满意。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