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849号提案的答复的函 2020-07-27 来源:市政府建议提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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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顺龙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加强线上、线下办事平台融合互补”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提案从优化平台技术能力和加强公共数据共享、推动“一网通办”与线下办事窗口融合、精简材料并提供标准模板、加强业务培训和完善便民制度等方面,对加强线上、线下办事平台融合互补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我们正充分吸收采纳,不断推进相关工作。

  一、优化平台技术能力和加强公共数据共享

  对于系统稳定性不足等问题,根据《2020年上海市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要求,今年我们将全面升级改版本市“一网通办”总门户,进一步优化整体栏目布局和服务提供方式,开设特定人群服务专栏,着力提升涉外服务能力。持续评估和优化各业务系统接入“一网通办”总门户模式,实现系统对接更顺畅、数据共享更便捷,不断提升业务系统联通稳定性。同时,建设本市政务服务平台安全管理中心,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加强网站监管,对总门户的可用性、栏目更新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此外,我们还将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制定和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深化安全监测监管平台二期建设,建立数据安全运营中心,进一步加强公共数据安全管控,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日常安全运营工作。

  对于公共数据资源共享仍有待提升的问题,市大数据中心依托市大数据资源平台,已建成共享交换子平台,打通了国家、市、区三级交换通道,初步具备了公共数据跨部门、跨层级共享能力,实现与全市16个区、56个部门数据对接。累计共享数据服务调用5.75亿余次,向各区数据落地交换20.34亿条,全市各单位累计调用国家数据1.39亿次。该子平台为“一网通办”提供数据支撑,同时服务“互联网+监管”“证照分离”“健康码”等数据上报工作,推动实现本市与国家部委数据共享交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2019年3月印发的《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由本市牵头,开展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试点工作。在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指导和支持下,三省一市有关部门通力合作,2019年5月,长三角区域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正式上线运行,建立政务服务用户跨省身份认证体系,建成长三角地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促进了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和数据互通共享。

  二、推动“一网通办”与线下办事窗口融合

  对于“一网通办”线上线下不够融合的问题,从两个方面做了改进。

  一是大力推进线上办理。目前,“一网通办”平台已接入2300多个政务服务事项,今年将新接入500项公共服务事项,新增100项个人服务事项实现全市通办。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在“随申办”APP、“随申办”微信及支付宝小程序上线了“不见面办理”专栏,申请人可直接办理公安、医保、档案、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等部门的高频次事项,免除线下办事风险。为配合本市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还上线了“入境同乘自查”“同行密切接触查询”等服务。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主要以社保、税务、公安等居民办事频次较高、办理周期较短的个人事项为主。通过持续提升在线服务能力,目前,具备全程网办能力的事项占比超75%,总服务人次累计超过9亿人次。

  二是在全市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开展综合窗口改革。2019年4月,在浦东、徐汇、杨浦、宝山、闵行、嘉定等6个区和市公安局开展综合窗口改革试点,主要形成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两种模式。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同年10月,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上海市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推广综合窗口工作方案》,在全市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推进综合窗口改革。该方案以“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总体要求为目标,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基本模式,打破行政部门壁垒,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推进一门受理和集成服务改革,加大对不同类型窗口的跨部门整合力度,实现政务服务流程优化、效能提升,做到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最大程度便民利企。今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一网通办”进一步加强本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试行)》(以下称《试行意见》),从构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体系、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建设综合窗口、强化政务服务运行管理、打造政务服务队伍、夯实软硬件支撑等7个方面提出25条具体举措,要求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认真落实,并对各中心建设情况进行指导督查。

  三、精简材料并提供标准模板

  对于材料仍需削减和简化等问题,《工作要点》已要求各区、各部门大力推进办事指南标准化和精细化梳理,探索最小颗粒度标准,根据实际办理情形拆分事项,并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及时完善办事指南要素,重点推动同一事项、同一情形的业务流程、受理标准、办事材料等要素建设,使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在市、区两级业务部门保持一致,不同区、不同服务大厅保持一致,线上统一平台、线下综合窗口保持一致。同时,不断推进“双减半”和“两个免于提交”。各区综合窗口系统率先对接市电子证照库,实现事项与证照关联,提高在线收取电子材料比重,企业、群众线下办事,做到“能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交纸质材料”。

  四、加强业务培训和完善便民制度

  对于部分窗口人员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具体在两个层面作了改进。

  在政策层面,《试行意见》明确各政务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制度,全面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目前,各政务服务中心已根据《试行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制度,对工作人员的接待用语、行为举止、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告知承诺、岗位AB角、代帮办等便民服务机制,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度;建立值班制度,午休时间基本上都安排人员值班,负责处理比较紧急的事务。

  在实际操作层面,我们一是指导各区、各部门配强综合窗口人员,将原部门窗口人员转入中后台,承担本部门业务审批和向窗口提供业务支撑等工作,窗口人员改由各政务服务中心采取转隶、招聘等方式,统一配置。二是邀请行业专家、部门业务骨干等为窗口人员提供法规政策、系统操作、服务规范、心理减压等方面培训。三是及时梳理总结窗口退补件原因,建立知识库,分享业务经验,提高窗口人员业务能力。此外,各政务服务中心根据企业和群众需求,科学合理设置相关功能区域,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便民设施和便民用品,提供文印及邮寄等便民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一网通办”重点工作,继续抓好推进落实,做优做强本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品牌,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感谢您对“一网通办”工作的关注,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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