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解除临时封控管理后续分区防控有关事项通告 2022-04-01 来源:崇明区人民政府
为尽快阻断疫情传播扩散,3月28日5时至4月1日5时,我区启动新一轮核酸筛查和区域管控措施。现就解除临时封控管理后续分区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4月1日5时起,根据全市部署要求,综合研判本区核酸筛查结果,实行分区分类、网格化管理。
二、报告阳性感染者涉及的居民小区、村组(单位、场所)所在网格化单元及毗邻网格化单元,划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感染者涉及楼栋采取14天封闭管理措施(从3月28日封闭时起计),封控区内其他区域实施“7天封闭管理+7天社区健康管理”措施(从3月28日封闭时起计),开展相应频次检测,封闭管理期间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
三、有封控小区、村组(单位、场所)所在乡镇的其他区域,划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小区(村组)、严禁聚集”,落实7天社区健康管理(从3月28日封闭时起计),开展相应频次检测,原则上居家,每户每天可安排1人分时有序至小区(村组)指定区域无接触式取用配送物资。单位执勤人员“人不出单位,严禁聚集”,分时有序至单位入口处无接触式取用配送物资。
封控区、管控区内,因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服务、城市运行、应急处置等确需外出人员,严格落实测温、验码、登记、身份核验等措施。
四、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落实7天自我健康管理和相应频次检测。
五、防范区内市民群众要主动减少外出、减少流动、减少聚集,非必要不出门,倡导居家办公,做到“不跨岛流动、尽量不跨乡镇流动”。确有需要外出时,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避免前往人流密集场所,配合测温、扫码、验码等措施。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及时主动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六、餐饮经营场所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农贸(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药店等各类生活必需公共场所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网吧、KTV、棋牌室、图书馆等各类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暂停开放。外卖、快递人员不得进入住宅小区、农村社区,实行无接触配送。
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市民生活服务保障。加大生活必需品保障力度,加快调运配送,确保供应充足、价格稳定、配送及时。统筹医疗资源,畅通就医通道,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特别是孕产妇、血透、放化疗等特殊患者的应急就医需求。各乡镇、各社区要落实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及时响应市民群众诉求。
八、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实施动态调整。管控区、防范区内一旦发现感染者,对所在区域实施升级管控并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支持配合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按所在乡镇社区或单位要求,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我们将根据疫情形势进一步优化调整防疫措施。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上海市崇明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