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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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公安部

  改革事项: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许可证件名称: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审批层级和部门:区公安部门

  改革举措:暂时调整适用《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关于“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的规定,取消审批。

  监管措施:1.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实施“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后及时将有关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及时将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纳入监管范围。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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