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商店设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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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海关总署

  改革事项:免税商店设立审批

  许可证件名称:行政许可决定书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审批层级和部门:海关总署

  改革举措:1.对于口岸进、出境免税商店的设立,由拟设地直属海关代为接收申请文件并完成实地检查,将结果反馈海关总署。2.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监管措施: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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