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改革事项:农药经营许可
许可证件名称:农药经营许可证
设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
审批层级和部门: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改革举措:1.纳入“一网通办”,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监管措施: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农药生产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