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569号(财税金融类16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0-11-01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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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

  现就姜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在上海建设离岸保险中心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情况

  我市十分重视保险业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本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6〕2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4〕73号)等文件,着力推进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近年来,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大力支持下,上海保险业在保险资源集聚、产品服务创新、对外开放程度和辐射影响力等方面位居国内前列,推动引领我国保险业创新发展。

  从规模来看,2019年,上海实现保费收入1720亿元,同比增长22.4%,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在沪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资产近6万亿元,占全国总规模的41.7%。全国11家航运保险营运中心全部设在我市,保费规模保持全国首位。2019年,船舶险与货运险保费合计43.7亿元,全国占比23.5%。其中,船舶险保费23亿元,全国占比42.8%。从机构集聚来看,目前,上海共有57家保险法人机构,约占全国四分之一,数量位列全国第二。2015年,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代表我国保险行业加入全球最大航运保险行业组织——国际海上保险联盟(IUMI),提升了我国航运保险业务的国际话语权。2016年,上海保险交易所正式开业,这是我国设立的第一个保险要素市场,成为保险、再保险和相关衍生品的集中交易平台。从保险市场创新来看,众多国内创新改革工作在我市率先开展,率先推出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巨灾保险等创新险种试点工作,粮食作物收入保险在国家粮食主产区推广试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保险、生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责任保险等相继落地。

  二、上海离岸保险业务发展情况

  离岸保险由本国保险机构为境外标的和风险提供保险服务,包括离岸直保业务和离岸再保险业务。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国法律法规限制,直保业务普遍采用属地化管理原则。因此,离岸保险以离岸再保险业务为主。从国际上看,伦敦、新加坡、香港等国际金融中心城市依托货币兑换、资金、人才、税收政策等优势,建设成为离岸保险中心城市,促进了全球范围内直保与再保险交易体系的形成。2014年11月,我市在“保险新国十条”出台后,在全国率先印发沪府发〔2014〕73号文,提出了“建立区域性再保险中心”目标。近年来,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市持续推动再保险机构集聚,着力完善上海保险交易所再保险平台功能,积极探索推进离岸保险业务发展。

  一是推动再保险业务发展。截至2019年,上海共有6家再保险公司,包括3家外资保险机构分支机构(根据有关监管规定,按法人机构计算)和3家内资保险机构分支机构。其中,3家外资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为汉诺威再上海分公司、通用再上海分公司、RGA美国再上海分公司;3家内资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为中再财险上海分公司、中再寿险上海分公司、太平再上海分公司。此外,2019年,上海有22家直接保险公司开展再保险业务。截至2019年,上海3家外资保险机构分支机构实现收入203.19亿元,同比增长41.82%,占全国再保险公司收入合计的13%;22家直接保险公司实现再保险业务收入62.38亿元,占全国直接保险公司再保险业务收入的21%。

  今年初,经银保监会批准,大韩再上海分公司在浦东开业,业务涉及人寿再保险和非人寿再保险。7月1日,信利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从事非寿险再保险业务,成为我国首家外资再保险法人机构。近期,中国人保也正在积极争取在沪设立再保险运营中心,将集团的再保分入业务进行集中运营结算,进一步助力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

  二是发挥保险交易所再保险交易平台作用。2015年12月,人民银行等六部委与上海市政府联合发布《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银发〔2015〕339号),提出“支持设立上海保险交易所,推动形成再保险交易、定价中心”。2016年6月上海保险交易所开业以来,重点搭建国际再保险、国际航运保险、大宗保险项目招投标、特种风险分散的“3+1”业务平台。为提高再保险交易效率,上海保险交易所开发上线了面向全国的国际再保险平台,引导市场主体将再保险的磋商签约、账单交换、财务结算、赔款摊分等交易环节,置于统一平台上实施。平台于2018年8月正式上线,实现线下交易线上化,防篡改数字化,业务流程规范化,在提高交易效率的同时防范交易风险。同时,平台依托上海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为境内外再保险参与机构提供高效便捷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支持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目前,平台已对接26家机构用户,包括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总风险交易额达到94亿元,实现了业务询报价、排分、交易、账单、结算等再保险业务全流程线上电子化处理。

  三、上海发展离岸保险业务下一阶段打算

  上海正在加快实施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国家战略,通过发展离岸保险,持续集聚保险资源,增强我国保险机构国际竞争力,更好服务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提高我国在国际保险市场的地位和话语权。正如委员提出的,上海建设离岸保险中心存在市场主体不足、获取离岸风险标的业务能力不足、税收和法律等配套环境建设有待完善等多方面问题,距离国际上成熟的离岸保险中心仍有不小差距。下一阶段,我市将从三个方面支持和促进离岸保险业务加快发展。

  一是扎实做好保险业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在培育市场主体方面,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加大各类保险机构特别是再保险、自保等机构的引进力度。构建市、区两级金融机构服务机制,研究针对保险机构的发展支持政策,促进保险机构集聚发展。在鼓励产品服务创新方面,发挥上海作为我国保险创新“试验田”的作用,利用上海综合金融资源丰富的优势,不断强化保险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保险业在上海城市治理、社会民生、航运、三农、保险金融科技和保险资金运用等方面,积极对标国际先进,加大推出创新产品和服务力度。在扩大我国保险业国际影响力方面,持续放大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保险服务溢出效应,以进博会参展公司和展品为服务对象,打开国际市场。同时,总结服务经验,形成国际展会保险品牌效应和服务范式,提供“一揽子”保障和“一站式”服务。

  二是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今年2月1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和上海市政府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银发〔2020〕46号),提出加大金融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力度。5月8日,我市多部门联合出台《全面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聚焦培育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加强服务保障等方面,全力落实银发〔2020〕46号文。下一步,我市将按照银发〔2020〕46号文要求,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指导支持下,落地落细有关工作举措,积极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加快上海金融业对外开放,为推进离岸保险发展厚植创新土壤。

  三是支持上海保险交易所建设国际再保险平台。发挥上海保险交易所金融基础设施作用,依托上海保险业承保技术、风险管理和配套服务能力优势,强化国际再保险平台功能和作用。建立国际会员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措施,建议贵会研究支持国际再保险人设立场内交易席位并开展场内再保险业务。同时,研究在现有国际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基础上,探索在平台中增加离岸保险产品场内注册功能。依托平台,加强与上海口岸管理部门“单一窗口”对接,加强船舶风险等相关数据的线上共享和合作。

  上海建设离岸保险中心,需要贵会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统一部署安排,认真对标对表国际成熟离岸保险中心建设经验,积极主动推进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同时,在建设离岸保险法律体系、完善税收体制等方面,继续做好配合推进工作。

  以上会办意见,供答复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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