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施工总承包部分二级、部分三级,专业承包部分一级、部分二级、部分三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
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
改革事项: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施工总承包部分二级、部分三级,专业承包部分一级、部分二级、部分三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
许可证件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审批层级和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改革举措:申请人承诺已经具备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监管措施: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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