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着力解决行政审批“科室代窗口”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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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审批事项在部门科室办理,一直是企业和群众诟病的问题。为彻底解决这一顽症,静安区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自我加压,将17个政府部门的105个审批事项从部门科室全部搬进了区行政服务中心,基本改变了以往存在的行政审批“科室代窗口”现象。

  一、基本情况

  今年初,静安区在“一网通办”改革调研中发现,仍有一些部门习惯在业务科室审批事项,给企业和群众办事带来诸多不便。对此,静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对全区“科室代窗口”情况开展了深入调研分析,并总结了其存在的主要弊端:一是企业和群众到部门科室办事,其办事过程隐藏在“后台”,缺乏公开透明的有效监督,容易产生权力寻租,带来廉政风险。二是办事点位分散,容易造成企业和群众不知道进哪个门办。三是业务流程和办理标准不够统一规范,企业和群众办事缺乏明确引导。四是工作人员没有受过规范化的窗口服务培训,接待时随意性较大,办事效率低,影响办事体验度。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优化再造业务流程,提高政务服务集成度

  静安区在“科室代窗口”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前,要求各业务部门对业务流程进一步简化优化,让企业群众“只跑一次、一次办成”。比如,旅行社设立许可事项,原先在静安区文化旅游局相关业务科室办理,进驻中心后,旅行社设立许可与企业营业执照实现了在中心“一门式”办理,解决了企业原先需要两头奔波办理证和照的问题。

  (二)优化设置综合窗口,加快推进“一窗通办”

  静安区立足打破行政部门壁垒,加大对跨部门政务服务的整合力度,统筹考虑办件量、办件时长、窗口负荷、部门特点等因素,分类别将行政审批“科室代窗口”事项纳入区行政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1)从提高效率、减少退件的角度出发,将办理量少、受理难度小、不易引发矛盾的事项,全部纳入中心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包括区档案局、区生态环境局等11个部门。(2)根据行业领域近似度、办理流程关联度,将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等4个部门的事项纳入中心市场准入、建设工程、社会事务等分领域综合窗口。(3)对于区民政局等个别部门受理环节复杂、政策掌握要求高的事项,为减少对企业和群众的影响,在中心增设单部门综合窗口,由部门派驻人员受办理,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

  (三)优化软硬件配套设施,确保同标准办理

  为防止事项进驻中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空窗期”,静安区立足“应进则进、进则规范”,平稳有序推进事项进驻中心。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区行政服务中心利用午休和下班时间,在一个多月内连续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新进驻人员业务受理培训26场次,重点加强入驻事项业务背景、业务口径、常见问题培训,确保窗口工作人员对同一事项做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二是同步完善配套措施。事项正式进驻中心前,加强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工位到位、人员到位、培训到位、窗口软件更新到位,做到能办一项、进驻一项。三是强化线上线下融合。根据“一网通办”线上线下集成融合建设要求,对新进驻中心事项,统一完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确保线上线下一致;事项进驻中心后,实现统一咨询、统一导引、统一发证和无差别受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三、取得成效

  经过4个多月的努力,静安区除保留房地产交易中心、婚姻登记中心等9个单设实体化窗口外,共推动区教育局22个事项、文化旅游局14个事项、房管局10个事项、档案局10个事项、商务委8个事项、建设管理委7个事项、科委6个事项、体育局5个事项、应急管理局5个事项、市场监管局5个事项、发展改革委4个事项、科协3个事项、生态环境局2个事项、民政局1个事项、财政局1个事项、卫生健康委1个事项、绿化市容局1个事项,合计105个政务服务事项新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了“应进则进”的工作目标,有效解决了破解政务服务多头受理、企业群众多头跑动的问题。该项工作还得到市审改办的高度肯定,并编发审改工作专报《静安区着力解决行政审批“科室代窗口”顽症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大厅办理》报应勇市长、陈寅副市长等市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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