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市培训机构管理 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2019-12-20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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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海市制定《关于加强本市培训机构管理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主要基于什么背景?

  近年来,本市培训市场发展迅速,在满足市民多元多样学习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个别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的问题,损害到群众利益。为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切实维护培训市场正常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级各相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了《关于加强本市培训机构管理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2.《意见》的制定体现了哪些基本原则?

  为切实维护正常培训秩序和人民群众利益,引导和促进培训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意见》聚焦培训市场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坚持支持与规范并重、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并重、行业管理与行业监管并重、政府管理与社会治理并重原则,加快构建权责明确、规范有序、监管有力的管理格局。

  3.《意见》重点聚焦在培训机构管理的哪几个方面?

  《意见》在培训机构管理上着眼“全面覆盖”,在管理方式上注重“综合治理”,强调行业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管理职责,重点聚焦“三个切入点”,即:一是以对各类培训主体管理为切入点,对培训市场的民非机构从严准入,对应当许可的依法许可、对擅自设立的严格执法,对无需许可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以严格处理为切入点,完善“黑白名单”制度,强化联合惩戒力度;三是以预收费管理为切入点,探索完善对收费行为和预收资金的规范举措。

  4.针对目前培训市场存在的问题,《意见》主要有哪些举措?

  《意见》主要明确了以下三项举措:一是将各类培训(特殊培训除外),纳入“大教育”培训市场框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各类培训服务的综合治理体系;二是优化监管执法体制机制,由教育部门牵头协调培训市场工作,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实施培训市场综合执法,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别依职责对培训机构的各类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三是推进完善培训市场规范管理“组合拳”,通过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全面推行标准化培训合同、加强机构预收费用管理等途径,多措并举提升培训市场规范化水平。

  5.《意见》的总体框架包括哪些内容?

  《意见》主要分为六大方面,共提出18条举措。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总体要求,提出本市培训机构管理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全面覆盖、依法规范、综合治理、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二是明确准入规则,提出细化机构设置规定、完善分类设置标准等两个举措。三是建立监管机制,提出完善统筹管理机制、厘清监管事权、加强资金风险防范、健全综合执法机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五项措施。四是加强权益保护,提出加强学员权益保护、保障从业人员权益、健全应急处理机制等三项措施;五是促进社会共治,提出压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规范自律、促进专业机构参与和社会监督等三项举措;六是加大组织保障,提出强化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法治保障等三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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