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解读 2020-06-05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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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市政府印发《关于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背景

  “三线一单”是指基于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统称“三线”),通过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统称“一单”)的方式对特定区域国土空间提出环境管控要求。为推进“三线一单”的编制工作,生态环境部先后印发了《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等文件,对“三线一单”编制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要求,全国拟分两批推进“三线一单”的发布、实施和数据入库工作。其中,上海作为第一批12个省(市)之一,应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成果审议及发布实施,6月底前实现成果数据入库,其余19省(市)作为第二批于2020年底前完成。在“三线一单”编制过程中,时任生态环境部黄润秋副部长分别于2018年3月、7月和10月三次召开专题会,对“三线一单”编制工作进行部署和推进。

  二、本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情况

  2018年4月,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工作协调小组,各区也同步成立了区工作协调小组。2018年5月,出台《上海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和进度安排。两年多来,在市有关部门和各区的共同努力下,“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有序推进。编制过程中,本市“三线一单”成果先后两次征求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和相关单位意见,市领导多次专题研究。2019年9月,本市“三线一单”成果通过生态环境部技术审核。目前,已形成“三线一单”最终成果,即《上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含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三、“三线一单”编制原则

  本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总体上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目标导向,紧紧围绕上海2035城市规划总体目标和生态环境质量管控目标。二是依法规范,严格遵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三是集成规整,对现有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部门的规划作集成规整。四是动态调整,“三线一单”的内容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变化实施动态更新。五是管控和引导并举。“三线一单”的成果既为政府管控提供依据,又为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起到引导作用。

  四、“三线一单”主要成果

  一是全市划定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等三大类、293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44个,面积占比约18.4%;重点管控单元123个,面积占比约21.3%;一般管控单元126个,面积占比约60.3%。优先保护单元主要覆盖了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及准水源保护区(不含缓冲区)、大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这类区域要严格保护和限制开发,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中心城区、产业园区和重要港区。中心城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高附加值都市型工业,重点深化生活、交通等领域污染减排;产业园区和港区产业聚集度高,排放占比较高,环境风险较大,既要优先准入,也要严格管控。一般管控单元为除优先保护和重点管控以外的区域,这一区域内生活、生态、生产等多元功能兼具,产业分布较散,需要加快转型,严控高污染高风险的项目准入。

  二是形成了与三类管控单元相对应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三类管控单元,综合考虑区域发展定位、生态环境功能和环境管理目标等因素,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管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四个维度,确定每个空间单元的环境管控要求,全市形成了优先、重点、一般三大类统一的环境准入清单。内容上充分衔接了现有法律、法规和规划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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