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本市竞技体育发展新体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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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发〔2019〕1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本市竞技体育发展新体系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竞技体育发展水平是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深化改革、融合创新,提升竞技体育战略优势,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构建本市竞技体育发展新体系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奥运争光和助力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建设的战略目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发展竞技体育,以优化结构为重点,以创新驱动为关键,以人才强体为支撑,推动竞技体育集约化、科学化、社会化、职业化发展,构建更加开放、更加科学、更可持续、更高水平的竞技体育发展新体系,提高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发展导向上,由单纯获取金牌向以围绕奥运争光和助力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建设并重转变;发展战略上,由金牌排名博弈向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发展转变;发展方式上,由较为封闭的单一办队模式向开放多元的办队模式转变。

  ——坚持政府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逐步形成体制内与体制外相结合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评估体系。创新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方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为竞技体育发展增添新动力。

  ——坚持以运动员为中心,以教练员为首要。重视运动员选拔、教育和培养,实现全面发展。发挥主教练在复合型团队中的核心作用。建立经费、科技、医务等保障体系。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走精兵之路。推动奥运优势项目、传统基础大项、集体球类项目和城市特色项目发展,形成重点清晰、功能互补的项目布局。

  ——坚持科学训练,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学科齐全、科研力量强的综合优势,统筹训练创新与理论建设。加强体育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对优势项目、重点运动员的科技服务能力。

  (三)发展目标

  围绕2025年上海基本建成全球著名体育城市的目标,形成具有领先性、时代性、开放性、国际性的都市型竞技体育发展格局。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具活力,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率先走出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上海道路。

  ——2021年巩固本市全运会参赛成绩第一集团地位,力争2025年全运会参赛成绩处于第一集团前列;稳步提高本市运动员对2020年东京奥运会、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2024年巴黎奥运会的国家贡献率。

  ——促进项目布局和门类结构更加合理,奥运优势项目做大做强,传统基础大项和集体球类项目明显突破,城市特色项目有效拓展,形成具有上海特色的开放办竞技体育格局。

  ——基本建成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基础、各级体校为骨干、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为补充的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培育一批优秀运动员、精英教练员、科研带头人、高水平队医、优秀裁判员和体育管理人才,培养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明星。

  ——不断提升科技服务竞技体育能力,建成若干运动队复合型训练管理团队,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竞技体育科研中心。

  ——不断创新职业体育发展模式,打造一批与上海城市地位相匹配的职业体育俱乐部和品牌体育赛事。

  二、提升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

  (一)构建科学合理的项目布局

  动态认识、综合评估竞技体育项目发展潜力和价值,坚持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全力发展跳水、乒乓球、射击、自行车、花样游泳、击剑、体操、射箭、现代五项、羽毛球等优势项目;大力扶持发展田径、游泳、水上等基础大项;重点突破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球类项目;积极拓展马术、高尔夫球、帆船帆板、网球、武术、赛车、拳击、棒垒球、橄榄球、斯诺克、空手道、冰雪运动、极限运动、科技体育等市场化程度高、适合国际大都市开展的项目。

  (二)加强运动员队伍建设

  科学把握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规律,学习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注重训练理念、方法和手段的研究和创新,提高训练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和自觉性。积极向国家队输送高水平运动人才,对入选国家队的运动员实施重点跟踪、攻关和保障,对重点运动员建立“一人一档”,细化保障方案,形成保障清单。完善运动员选调测试标准和程序,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制度。加强运动队思想政治教育,帮助运动员树立为国争光、为体育事业作贡献的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拓宽运动员升学渠道,提高运动员学历层次,把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列入属地政府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

  (三)提升教练员执教能力

  强化教练员对运动训练客观规律和项目特点的认识,按照“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坚持大运动量训练”的原则,科学计划和组织实施训练。成立教练员工作室,吸引国内外优秀教练和专家来沪工作,发挥传帮带作用,通过跟训快速提高教练员队伍业务水平。与国家体育总局精英教练员培训计划相配套,在经费投入、出国训练、参赛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思维和较高执教水平的领军型教练员。重视年轻教练员的培养,建立具备教练员潜质的优秀运动员后续成长激励机制。充分利用国家体育总局及上海高校的资源,为教练员培养提供支持。建立一线教练员定期服务基层选材和指导训练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动态掌握教练员信息变化,优化教练员评价体系。

  (四)提高科技助力水平

  加强体育情报信息收集,开展世界最新技战术研究。打造国际一流的竞技体育科研中心,扩大先进设施设备在训练中的应用,提高训练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强化运动队复合型训练管理团队建设,构建符合科学训练规律的训练组织形式,提高有效训练时间,促进科学技术与训练的融合。充分发挥上海科创中心优势,整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产业资源,挖掘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科研潜力,围绕训练实践中的关键问题、难点问题,构建多学科、跨部门的体育科技协同创新平台,促进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和利用,提升科技在竞技体育发展中的贡献率。

  (五)优化青少年业余训练体系

  优化二三线项目布局,与一线形成有机衔接,使各项目一二三线运动员编制比例逐步达到1∶2∶8。完善后备人才选拔体系,将经验选材和科学选材相结合,健全业余训练二三线运动队向一线输送机制。研究制定各项目、各年龄段训练大纲,逐步形成一套科学化的评价体系。完善优秀后备人才引进政策,规范引进标准和流程,缓解重点项目后备人才不足的问题。

  (六)构建具有上海特色的现代化竞赛体系

  进一步健全完善面向所有适龄青少年、不同年龄段相互衔接、覆盖所有重点项目、分层分类的竞赛体系,突破注册等制度限制,推动青少年体育运动的普及与提高。改革完善市运会、市学生运动会等竞赛办法,促进青少年运动技能提升,强化选材培养输送。积极承办国际及国家级竞技体育赛事,促进更多本土运动员在赛事中提高竞技水平。

  (七)弘扬竞技体育文化

  大力宣传上海体育健儿在体育赛场上展现的拼搏精神、奋斗精神,使之成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增强上海城市感召力、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继承与发扬老一辈竞技体育工作者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认真贯彻落实《反兴奋剂条例》,加大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执裁不公、扰乱赛场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积极向上的竞技体育环境。推动运动项目文化建设,形成具有不同运动项目特点的精神气质和文化符号。

  三、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

  (一)实行开放办竞技体育

  积极争取与国家队共建合作,拓展与其他省市联合培养运动员。创新运动队组建方式,完善市队区办、市校联办、市企合办、协会共办等办队模式。加强市级单项体育协会建设,逐步推进协会实体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制定社会力量办训的激励政策和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程序设立竞技体育发展基金,实行以运动员为中心的、开放式的项目申请制度。

  (二)切实推进体教结合

  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本市体教结合工作的意见》《上海市体教结合促进计划(2016—2020年)》,创新推进“体教结合”办训模式。建立健全体教结合协同推进机制,定期研究体教结合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体教结合专项经费投入和各项政策保障力度。优化学校体育项目布局及培养体系,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学校办二线运动队基础上,建立全市中小学课余训练“一条龙”育人体系。鼓励各级体校积极探索集中训练与分散指导相结合的训练模式,积极推进教练员岗位纳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序列等政策改革,畅通高水平教练员进校园渠道,提高学校运动队训练水平。全面实施面向人人、覆盖全市的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评定和体育素养评价,在增强学生体质基础上,不断提升后备人才培养质量。

  (三)大力促进职业体育发展

  不断优化职业体育发展环境,推进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高尔夫球、马术、帆船、赛车等项目职业化发展道路,优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建立运动员、教练员、俱乐部权益保护制度,鼓励优秀运动队与企业合资组建职业俱乐部。优化完善“以奖代补”的政府资助方式,有效激励职业俱乐部发展。积极引进顶级职业体育赛事,积极培育具有上海特色的职业体育精品。

  四、加强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完善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委、市规划资源局等多部门合作的竞技体育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整合各种资源,支持竞技体育发展,让全社会共享竞技体育发展成果。

  (二)加大投入力度

  完善竞技体育经费投入模式,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重大赛事备战、训练基地建设、后备人才培养等经费保障。建立健全运动员、教练员年度成绩奖、综合性运动会奖励,以及业余训练输送的奖励制度。按照本市事业单位行业分类,调控绩效工资政策框架,不断提高运动员、教练员、科研人员、训练管理人员的收入待遇。承担奥运会项目的竞技体育训练管理单位按照技术应用类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水平,各级体校人员工资待遇逐步达到教育系统同等学校工资水平。确保市优秀运动队的联办经费投入,不断改善联办主体的训练基础设施和训练保障条件。积极开发竞技体育相关有形和无形资产,多渠道、多形式调动社会力量投资竞技体育。

  (三)加强人才保障

  完善各类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使用、激励和保障制度,通过吸收、培养和引进,着力打造一批高层次、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保障队伍。把竞技体育优秀人才培养纳入全市人才发展战略,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人才引进政策。全面深化教练员职称制度改革,拓宽各类教练员上下流动的职业发展通道,增强教练员工作的社会吸引力。完善优秀运动员引进办法,在实施“进编”与“入户”相分离的政策基础上,探索建立激励运动员努力训练、勇攀竞技体育高峰的配套政策。建立以社会保障为基础、事业保障为激励、自我保障和商业保险为补充的运动员保障体系,优秀退役运动员经培训考核后,可直接招录为中小学体育教师,努力拓宽退役运动员安置渠道;加强对退役运动员的创业孵化,研究鼓励退役运动员从事教练员等体育相关工作的扶持政策;鼓励退役运动员接受再就业培训,支持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提高优秀运动员基础安置费标准。定期选派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赴国外培训或进入国家高水平复合型训练团队跟队学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攻关服务水平。重视医疗队伍建设,加强队医培训培养,提高伤病防治水平;聘请高水平医疗康复专家,增强医疗服务力量。加强训练管理干部培训,不断提高训练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培养和推荐更多专业人士在国际体育组织任职,扩大上海在国际体坛的影响力。

  (四)加强场地设施保障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完善市、区两级竞技体育场地设施布局规划。提升崇明体育训练基地、东方绿舟体育训练基地等市级竞训设施的功能,提高科学训练内涵。规划建设帆船帆板、水上船艇、马术运动、航空运动基地等设施。加快建设浦东足球场、徐家汇体育公园、崇明自行车馆项目,优化长宁国际体操中心、虹口足球场改建方案。推进场地设施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竞技体育训练功能需求、赛事需求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提升场地设施运营能力,提高场地设施使用效益。

  (五)加强考核评价

  建立年度考核与周期考核、输送人才与运动会备战、短期成绩与长期效益相结合的竞技体育综合评估体系,对市属训练单位和联办共建运动队实施定期考核。加强对青少年业余训练的考核,定期对业余训练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强化学校体育工作责任,把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纳入学校考评的重要指标。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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