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1年3月25日)

 沪府办〔2021〕2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市政府办公厅编制了《2021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请《2021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列入《2021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事项的,承办单位按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程序办理。

  四、市政府办公厅将对列入《2021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并定期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五、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区、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自向社会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备案。

  2021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安排

1

制定“十四五”市级规划(需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市级规划)

各规划编制部门

第二季度

2

确定2021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

市政府办公厅

第一季度

3

制定新一轮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三年行动计划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委宣传部

第二季度

4

制定新一轮营商环境改革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

第一季度

5

制定关于建设世界一流设计之都的政策措施

市经济信息化委

第四季度

6

制定关于本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政策措施

市教委

第二季度

7

制定2021-2035年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

市科委

第二季度

8

制定本市外国人移民融入服务体系五年规划(2021-2025)

市公安局

第四季度

9

调整本市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包括调整低保及相关社会救助、职工医保等待遇标准)

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第二季度

10

制定关于推进本市“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

市民政局

第二季度

11

制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市司法局

第一季度

12

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市财政局

第二季度

13

编制中心城单元规划

市规划资源局

第三季度

14

制定关于本市“十四五”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规划资源局

第一季度

15

制定第八轮(2021-2023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市生态环境局

第二季度

16

制定上海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市生态环境局

第四季度

17

定新一轮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第二季度

18

制定本市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文化旅游局

第二季度

19

提高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

市卫生健康委

第三季度

20

修订《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市应急局

第四季度

21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风险管控的政策措施

市应急局

第二季度

22

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城镇集体资产监管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市国资委

第一季度

23

制定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市体育局

第三季度

24

制定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战略纲要(2021-2035)

市知识产权局

第二季度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