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

  《上海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

  1.上海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是如何编制的?

  《上海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市级专项规划之一,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编制而成,是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第一个五年规划。《规划》编制于2019年启动,历经前期研究、初稿起草、修改完善、审定发布等阶段。市政府对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高度重视,分管副市长2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规划》思路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注重“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开门编规划。调研了广东、重庆、江苏、浙江、安徽等省市市场监管局以及生物医药、在线经济、食品生产经营、特种设备和商贸服务等领域40多家企业,多次征询市政府各相关委、办、局意见建议,组织召开了十几场专家、各区和重点企业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建议。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设置22个研究专题,在研究专题引领下,系统性、项目化推进编制工作。围绕市场准入、市场竞争、市场消费环境的优化,围绕安全筑基、质量提升、创新引领工程的实施,分6组开展了多次研讨。围绕综合执法监管、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智慧市场监管建设等难点问题,分片区召开3次座谈会,有重点、全覆盖听取了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意见。

  三是坚持多方衔接。紧密衔接《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对照规划纲要重大部署,布局“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重点任务举措。对接服务业、制造业、基本公共服务、张江科学中心发展建设等市级专项规划,确保专项规划任务举措错位配合。

 2.上海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有哪些总体考虑和突出的特点亮点?

  《规划》紧紧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和实现高效能治理的主题,立足国际视野、上海实际和市场监管核心职能,探索实施高水平、制度型、系统性市场监管改革创新举措,加快推进上海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求在全球市场治理中争取更大话语权,有效服务上海更高水平开放和更深层次改革。

  一是紧扣三个环节。以“三大任务、一大平台”为牵引,紧扣市场运行的准入、竞争和消费三个环节,推动率先建立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助推上海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建设。

  二是强化系统集成。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牵引,强化“放管服”改革系统集成,综合实施质量强市、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以高标准政策供给、高质量产品供给和高水平技术服务,助推上海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建设。

  三是强化综合治理。以构建现代化市场治理体系为牵引,按照“整体型”政府建设要求,依靠法治建设解决发展改革中的新问题,创新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和社会共治新模式,增强鼓励创新、包容创新、激励创新的底气和勇气。

  3.“十三五”时期上海市市场监管现代化主要成效有哪些?

  “十三五”时期,上海率先探索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基本形成全环节、综合化的市场监管体系,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市场准入更加宽松便捷,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市场安全形势继续向好,市场创新动能更加强劲,质量基础设施更加先进,“十三五”设定的各项指标全面完成,多个指标超额完成任务。其中,主要食品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达99.4%(预期96%),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为0.26例/10万人(预期5例),新增主导制定关键性国际标准47项(预期10项),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60.2件(预期40件),有效商标注册总量增长217%,都大幅优于预期指标。

  4.上海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方针和总体目标是什么?

  “十四五”时期,上海市场监管现代化发展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在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数字赋能、坚持系统集成的四项原则指导下,围绕“准入开放友好、竞争公平有序、消费安全舒心、创新活跃强劲、基础先进完善”的总体要求,开创国际性、超大型城市市场治理新模式,初步建立国内领先、符合超大城市治理规律、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现代化市场治理体系,努力助推“五型”经济发展,更好地服务“五个中心”能级跃升,为加快构筑新时代上海发展战略优势注入市场监管新动能。

 5.上海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指标体系有何特点?

  《规划》指标设置主要在尊重市场基本运行规律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现代政府市场监管职能的具体特点,确保与国家和本市规划提出的高质量发展相契合,更加注重促进市场发展质的提升,同时兼顾各类指标的匹配性和可测性,共计23项指标。一是市场活跃指数。由市场主体总量年均增长率和企业开办效率等构成,主要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设置。二是市场安全指数。由食品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食品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市民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评分、在产药品质量抽检覆盖率、重点监控目录产品监督抽查覆盖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等构成,主要围绕守住市场安全底线设置。三是市场创新指数。由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有效注册商标总量、新增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培育“上海标准”“上海品牌”认证项目数等构成,主要围绕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设置。四是质量发展指数。由新建改造华东地区及上海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培育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制定实施的有效地方标准总量、新建的国家质检中心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构成,主要围绕提高质量基础设施水平、提高技术支撑能力设置。五是一体化发展指数。由新制定长三角计量技术规范、新制定长三角区域协同标准、新创建“满意消费长三角”单位数等构成,主要围绕协调统一长三角市场监管标准规则设置。

  6.“十四五”时期,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上海在市场监管领域将如何重点发力?

  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十三五”时期我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从90名跃升至31名,开办企业指标跃升至27名,这其中参与测评的上海立下汗马功劳。“十四五”时期,在市场监管领域,上海将着重从优化市场准入、竞争、消费和产业发展“四个环境”重点发力,畅通大市场循环动能,加快市场要素自由流动,促进市场主体便利进出、公平竞争、创新发展,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立足建立开放型市场准入体系、友好型市场服务平台,推进实施一批行政许可改革,打造国际一流的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围绕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规范在线新经济市场秩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特别是加强互联网领域新型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监管,积极营造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生态。三是优化市场消费环境。着力从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创建放心满意的消费品牌三个方面入手,立足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放心满意的品质消费环境,助推上海建设世界级消费城市。此外,立足发挥市场监管核心职能作用,促进广告服务业、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着力支持“五大新城”建设。

  7.“十四五”时期,上海在严守市场安全底线、促进供给侧质量提升、提高市场主体核心竞争力方面有何新的部署和举措?

  市场监管与广大市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促进市场竞争力提升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十四五”时期,上海将在确保市场安全的基础上,综合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推动供给质量和供给水平提升,促进经济体系优化升级。

  一是立足建立完善市场安全智慧监管网络、风险监测网络、精准处置网络和闭环管理网络,推进实施安全筑基工程,严守市场安全底线。二是立足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提升标准化发展水平,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食品和药品供给水平,强化质量技术支撑能力,推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响应当前消费升级的需要。三是立足加强质量品牌服务、质量创新服务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服务,推进实施创新引领工程,提高上海参与全球市场治理的水平,促进上海乃至长三角的企业走出国门、走向国际。

  8.“十四五”时期,上海在加强市场综合监管与综合执法、强化市场高效能治理方面有何新的思考和规划?

  “十四五”时期,上海将以法治引领健全综合执法监管协调机制,以数字化转型提高精准监管、智慧监管水平,以信用监管、社会共治推动形成企业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完善大监管协同机制,推动建立现代化市场治理新格局。一是完善市场监管法治体系。立足完善法规规章政策体系、协同治理制度体系和综合执法监管体系,以“整体型政府”理念,引领构建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的市场治理格局。二是完善市场数字化治理体系。通过整合优化市场监管数字化资源,研发推广数字化应用,夯实数字化治理基础,加快市场监管数字化转型,以智慧监管建设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三是完善市场信用监管体系。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和常态化,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信用修复,坚持和改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方式。四是完善市场社会共治体系。立足强化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激发社会组织自治活力,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推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市场治理新态势。

  9.“十四五”时期,上海在促进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方面有何考虑和部署。

  市场监管一体化,对于推进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十四五”时期,上海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围绕统一、共享、协作三个层次,推动全面破除长三角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壁垒,为加快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助力。一是统一协调标准规则。着力统一长三角市场准入、行政执法和区域技术标准规则。二是互联共享要素资源。着力推动市场数据资源、信用信息、质量基础设施互联共享。三是推动市场治理协作联动。协同推进“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加强跨区域执法联动和重点领域监管协作,协同推进质量发展项目,协力支持示范区建设。

  10.如何保障上海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有效实施?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增强市场监管系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的能力,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深化队伍融合。坚持党管人才的政治导向,健全完善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复合型综合执法人才队伍培养激励机制,优化人才队伍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完善各层次人才梯队。三是加强协调联动。着力优化完善市场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密切部门协同,强化上下联动,统筹推进重大改革部署和重要任务举措。四是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各有关部门、各区把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周密部署、扎实推进。五是统筹资金保障。探索形成政府自主建设、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多种模式并存的多元化建设方式,创新规划项目工程建设运行机制,合理控制、切实降低建设与运维成本。六是强化督查考核。建立规划实施情况“一年一评估、中期和终期全面评估”工作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与总结,滚动评估规划实施进展与成效。七是规范基层建设。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优化完善市、区和街镇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接协调方式,推进市场监管所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升市场监管基层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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