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沪府规〔2021〕7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基本思路
按照事项、地域“两个全覆盖”要求梳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将上海市区域内实施的518项中央层面设定事项和5项地方层面设定事项纳入清单管理,编制全市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版两张事项改革清单。
在地方权限范围内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对中央层面设定事项,新增41项实行告知承诺,使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到78项,采取前三种改革方式的事项达到161项;此外,还对80项事项,新增实施全程网办、精简材料、压减时限等优化审批服务举措。
结合上海实际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以城市数字化转型赋能改革,将“证照分离”改革与“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协同推进,推动事中事后监管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从“多头分散”向“综合协同”转变,使“证照分离”改革既“放得开”更“管得好”。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城市数字化转型为引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深入实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
2.改革目标。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健全完善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探索更加适应发展要求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创业透明度、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主要任务
1.大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在全市范围内,按照《上海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2021年全市版)》分类实施改革;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增加实施《上海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规定的改革试点举措(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的浦东新区、奉贤区其他区域参照执行)。
直接取消审批。在全市范围内,取消6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试点取消14项事项。
审批改为备案。在全市范围内,将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试点将15项事项改为备案管理。
实行告知承诺。在全市范围内,对7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试点对21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对36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服务。
2.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根据改革要求明确监管责任。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防止监管真空;构建完善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
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法。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特殊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作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智慧监管。
围绕行业领域实施综合监管。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所属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梳理,逐行业领域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综合监管机制;制订完善分行业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理顺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规则和标准。
3.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
深入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推动将保留的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
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一网通办”平台办理,推行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全面推行综合窗口服务;继续扩大“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覆盖面,通过企业专属网页等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智能化服务;深入探索“一业一证”改革。
推进涉企经营信息归集治理。依托市大数据资源平台,推进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涉企经营信息的归集、治理和应用;在制发纸质证照的同时制发电子证照,推动实现跨地域、跨部门的电子证照互认和数据共享。
(三)组织保障
1.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市政府办公厅、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共同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市级部门加强上下衔接和业务指导,推动本系统改革措施落地;各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好本地区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
2.抓好任务落实。各市级部门、各区、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细化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及时调整业务流程,加强培训指导,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扩大改革政策知晓度。
3.加强法治保障。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依照法定程序推动改革,确保改革措施依法落地实施;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建立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4.强化评估督查。建立常态化评价机制,运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持续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及时总结评估改革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和通报整改,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