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是国家战略。为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枢纽港建设,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提升现代航运服务水平,强化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开放枢纽门户“四大功能”,促进上海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引领推动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和全方位高水平开放,根据《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本市设立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以进一步加大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为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9月15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交通委和市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资金来源
《管理办法》明确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并按照市财政相关规定实施管理。
(二)支持范围
《管理办法》明确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三个重点支持方向:
一是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促进集装箱陆路运输改为水路运输和铁路运输等方式,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高水水中转比例,缓解陆路运输给本市带来的交通和环境压力,促进节能减排。
二是提升现代航运服务能级。培育航运服务“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解决航运中心建设难点和热点问题,完善航运服务功能,提升航运服务能级,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融入全球航运事务治理体系,提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事项。
(三)申报及受理
《管理办法》明确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的申报和受理方式。主要是:市交通委会同市财政局及其他相关部门(以下称“项目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发布本办法支持范围内具体项目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要明确具体支持范围、认定标准、支持方式、申报条件、操作流程等。各项目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制定项目申报指南,向社会发布,并受理相关单位的项目申报。
(四)审核及资金拨付
《管理办法》明确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审核及资金拨付流程。主要是:各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各项目申报情况申请财政拨款,经市交通委初审后,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拨付专项资金。
(五)审计及信息公开
《管理办法》明确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的审计及信息公开方式。主要是:专项资金按照规定接受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使用情况须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交通委等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由市交通委负责公开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市财政局负责公开专项资金的年度使用方向等信息,各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公开本部门涉及的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有关信息。
(六)责任追究
《管理办法》明确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的责任追究方式。主要是: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由市交通委会同市财政局限期收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并取消下一年度该单位申报资格。
(七)实施日期
《管理办法》明确《管理办法》的实施日期。即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