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上海市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我国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纲领性文件,是激励各地加快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对“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35年建成美丽中国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本市有关部门,出台了《上海市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生产、流通、消费等三大体系以及基础设施和绿色技术创新等两大领域提出了一系列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措施和任务,此外还提出了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等内容。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推动制造业低碳化、绿色化、高端化优化升级,打造一批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提升本市固废循环利用产业能级。加快农业绿色发展,鼓励发展生态种植和生态养殖,提高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培育绿色流通主体,发展共享经济,加快信息服务业和会展业绿色转型发展。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建设绿色产业集群,打造节能环保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推行环境托管服务新模式。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园区率先实现“固废不出园”。积极构建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示范试点。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打造绿色物流,加快形成高效便捷的集疏运体系,加快完善充换电设施、港口岸电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完善“点、站、场”三级回收体系,鼓励发展新型回收模式。建立绿色贸易体系,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加快推进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等地区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和绿色制造研发应用。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完善绿色采购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商场、超市等流通业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市民全面深入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大力推行适度点餐取餐,全面推行“光盘行动”。深入推进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出行和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构建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场所细化可回收物分类。推进过度包装治理,完善包装回收利用机制。依托“15分钟生活圈”建设,打造品质宜人的慢行空间,提升交通系统智能化水平。

  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海域风电基地建设,积极推广多种“光伏+”开发模式。加强研发二氧化碳捕集关键技术、设备和系统。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末端处理和建筑垃圾资源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协同处置。提升危险废物和医疗集中处理处置能力,建成大中小型医疗机构全覆盖的医废收运体系。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积极打造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空港,加快构建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绿色交通体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系统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全面推进“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工程建设,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和美丽庭院建设。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鼓励绿色技术研发,争创绿色技术领域国家创新基地平台,支持企业建设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加速绿色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各类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推动“技术+金融+应用”的绿色技术示范推广模式。

  此外,在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和组织贯彻落实等支撑保障方面,提出了强化法律法规支撑和执法监管,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低碳标准认证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以及组织抓好各项贯彻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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