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类别鉴定指引》的政策解读

  《上海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类别鉴定指引》的政策解读

  一、开展校外培训服务类别鉴定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国家和地方陆续印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对规范校外培训提出明确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查处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问题的通知》,意在指导各地坚决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问题,其中包括“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双减”工作要求,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准确区分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服务,并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管理参考,防范假借非学科类培训项目实际开展学科类培训服务等逃避监管的行为,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特制定《上海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类别鉴定指引》。

  二、《鉴定指引》的制定过程是怎么样的?

  答:充分梳理国家和本市的“双减”文件及其他配套工作文件,召集各方专家进行座谈,对部分开设跨学科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进行调研,通过上海市培训协会对部分机构的课程案例进行剖析。在此基础上,细化明确鉴定要求和指标,并向各区教育局、行业协会、头部机构等各方面征求意见,在充分吸收采纳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鉴定指引》。

  三、《鉴定指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国家机构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面向中小学生实施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培训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适用本指引。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实施培训服务的机构,参照执行。

  四、鉴定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对培训服务类别进行鉴定,应当遵循如下原则:一是合规性原则:鉴定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规定,优先服务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切实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防范假借非学科类培训项目实际开展学科类培训服务等逃避监管的行为。二是独立性原则:提供鉴定服务的专家与专业机构在开展鉴定工作时,不受外界干扰,保证鉴定工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三是专业性原则:综合发挥专家在教育理论、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业作用,科学甄别培训服务类别、准确识别超前超标学科类培训现象,为分类管理提供依据。

  五、学科类培训有哪些鉴定指标?

  答: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类别进行鉴定,应当根据培训服务的实际情况,重点基于以下指标进行审查鉴定,凡是符合指标特征之一的,判定为学科类培训。一是培训目的旨在服务学生学科类升学考试科目的学习,提高考试分数,属于应试导向。二是培训内容聚焦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课程标准或相关教材规定的知识。三是培训方式采用以上述学科试题或者知识点的讲解、重复读写练习等为主要方式,以预习、授课和作业辅导等为主要过程,以教师讲授示范、学生听课等为主要形式。四是以纸笔考试、多次测验为主要评价方式,以分数作为学习结果的主要报告方式。

  六、如何进行培训服务类别鉴定?

  答:培训机构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对其实施的培训服务类别进行审查判断,判断标准可以参照《上海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类别鉴定指标》。培训机构无法自主判断所开展培训服务类别的,可以聘请专家进行评估与指导。

  相关职能部门在各类检查等工作中无法准确判断培训服务类别的,可以组织专家组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专家鉴定报告作为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参考,据此作出的行政决定相关责任由职能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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