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加快本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关于《关于加快本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国办发〔2021〕29号),全面加快上海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本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主要由原则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落实3部分组成。
《意见》出台的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光山县考察调研时指出,要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务。李克强总理连续两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快递进村进行部署。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上海市邮政快递业在服务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在前期深入调研、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本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出台的意义:农村寄递物流是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的重要渠道之一,对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是上海市邮政快递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人民邮政为人民行业宗旨的重要体现。二是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是推动上海市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托,是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服务邮政强国建设的必由之路。三是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是实现上海市农村群众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让农村群众通过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现增收致富,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意见》提出“四条原则”: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惠及民生;二是坚持乡村振兴、融合发展;三是坚持市场主导、消费升级;四是坚持资源共享、协同推进。《意见》明确到2025年的建设目标: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基本消除寄递物流公共服务能力城乡差别,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便民惠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
《意见》明确七项重点任务:一是全面提升农村邮政基础设施服务能力,主要是开放邮政乡镇网点,加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共享;创新乡镇邮政网点运营模式,承接代收代办代缴等各类农村公共服务,实现“一点多能”。二是加快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主要是建设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推动在乡镇、农村布设智能快件箱;推进乡镇局所改造;加快推进农村邮路汽车化、农村邮政快递绿色化。三是优化协同发展,主要是鼓励企业数据共享、信息互联,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信息化水平;强化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交通运输等协同发展。四是全面提升农村投递服务水平,主要是采取“三个一点”(即政府补一点,村里贴一点,邮政企业出一点)模式,以代投员投递到户方式,稳步提高农村地区邮件直投到户比例;进一步加强乡镇快递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农村地区快递进村到户;引导快递企业完善符合农村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五是完善双向流通机制,主要是进一步提高邮政快递企业服务乡镇、农村的能力,通过驻村设点、企业合作等方式,促进工业品下乡流通;推动邮政快递企业深入开展“一区一品”农特产品进城精品项目,服务绿色田园工程,打造服务农特产品上行直通车;推动邮政快递与农村电商协同发展,推广“互联网+”服务模式,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六是强化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主要是逐步建立覆盖生产流通各环节的冷链寄递物流体系,推广电商快递冷链服务规范。邮政快递企业参与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支持政策。七是继续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主要是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取消不合理、不必要限制,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鼓励电商企业、寄递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加强寄递物流服务监管和运输安全管理,完善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意见》的组织落实: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协调机制,制定配套措施,组织开展试点,做好跟踪评估,抓好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