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订背景
2018年以来,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各相关部门、各区,研究形成了《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一是要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重大决策。二是要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成果,持续攻坚突破,为全国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示范。三是要针对世界银行新评估体系实施高水平对标改革,为提升中国表现作出积极贡献。四是要积极回应市场主体诉求谋划营商环境新发展,全面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在对五年来我市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基础上,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听取企业、园区、行业协会、营商环境“体验官”意见建议,学习借鉴北京等兄弟城市先进经验,研究制定《行动方案》。
总体考虑:一是保持延续性。在总体安排、工作要求、工作推进上与前五年工作充分衔接,持续升级迭代、久久为功。二是发力创新性。以深入推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和世行新评估体系对标改革为抓手,重点区域先行先试,加强营商环境制度创新。三是突出集成性。在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公共服务、监管执法、法治环境等领域协同发力,提升营商环境综合优势。四是巩固实效性。更加注重落实好市场主体感受度强的改革举措,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评价标准,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服务理念,持续发力打造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政府服务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将上海建设成为国内营商环境标杆城市,进一步提升上海营商环境国际影响力。
(二)主要任务
《行动方案》从四个方面整体推进,安排了27大项195小项任务举措。
1.深化重点领域对标改革,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对标世行新评估体系,我们既要巩固提升已有改革效果,还要推出有针对性的新改革举措,共安排88项任务。市场准入退出方面,我市已建立起开办企业“一窗通”系统平台及相关规则体系,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和变更的便利化水平,包括全面推行企业名称申报承诺制、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建设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等措施。获取经营场所方面,我市已基本构建工程建设和财产登记领域改革框架,初步搭建了“一个系统(工程联审平台)”和“一个平台(审批审查中心)”,下一步将更加重视巩固提升改革成效、更加关注覆盖全领域的改革任务,包括全面推行桩基先行、拓展分期竣工验收范围、推动审批审查中心模式升级、优化中等环境风险建筑项目风险评估程序等措施。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报装方面,我市已在电力方面已取得了较好的改革成效,下一步将推广至其他领域,并响应世行关于供应可靠性和质量方面的评估要求,新推出完善水电气网联合报装机制、推行服务可靠性管制计划、完善独立投诉机制、探索建立公用设施管线信息共享数据库和地理信息系统等措施。劳动就业方面,这是世行新增加的评估领域,我们根据世行的评估要求推出了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数字化平台、完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等措施。获取金融服务方面,我市在动产担保、信用评价共享方面开展了一些效果良好的改革,下一步将更加重视普惠金融服务,新推出了完善担保交易和电子支付政策法规以及绿色融资领域相关监管规则、推动银行在基础支付领域开展减费让利、支持社会化征信机构发展等措施。跨境贸易方面,我市在货物贸易便捷化通关方面已取得了较好的改革成效,下一步将发力推进优化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等领域,包括扩大实施进口商品第三方采信模式、加大海关认证企业培育和服务力度、清理规范全链条全流程收费、试点提还箱预约管理和洗修箱在线管理等改革。纳税、解决商业纠纷、促进市场竞争、办理破产等方面,我们在保持现有改革优势的同时,新推出了完善税费争议解决机制、优化小额诉讼程序、打造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决平台、研究制定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完善破产财产多元化处置方式等措施。
2.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监管,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说了算。我们继续坚持市场主体获得感评价标准不变,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服务理念不变,着力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针对市场主体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我们聚焦九个方面实施针对性改革举措,共安排51项任务。政务服务方面,聚焦企业反映突出的问询难、办事繁现象,进一步优化在线帮办、深化“AI+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构建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服务体系。政策服务方面,针对企业反映政策找不到、不好懂、兑现难等问题,推动设立惠企政策综合窗口,建立政策发布、解读、宣传“三同步”机制,推进政策“免申即享”服务。企业服务方面,全面推行网格化企业服务模式,推动政府部门建立代办帮办制度,拓展线上帮办服务,为企业提供更贴心周到服务。精准高效监管方面,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推进风险监测预警和非现场监管,尽量减少对市场主体不必要干扰。规范监管执法方面,推动建立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部署运用统一执法系统。信用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简化证明事项、法治保障等方面,推出了建立信用承诺闭环管理机制、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证明事项事中事后分类核查等措施。
3.支持重点区域创新引领,提升营商环境影响力。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五大重点区域承担国家战略,是上海营商环境特色优势的集中体现。要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加强营商环境制度创新,提升上海营商环境影响力,共安排44项任务。浦东新区打造营商环境综合示范区。浦东要利用好加快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契机,全方位探索新领域制度改革,贡献更多创新成果,包括研究制订浦东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进一步提升海外人才通行、居留和工作的便利度,启动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等举措。临港新片区打造营商环境制度创新高地。临港新片区要着力形成以“五自由一便利”为核心的制度型开放体系,在市场准入、工程建设、金融服务等领域跨前一步,助力跑出临港“加速度”,包括探索外商准入准营承诺即入制,推行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实施跨境人民币结算和外汇业务收支便利化政策等改革。张江科学城打造科创特色营商环境。张江科学城要紧紧围绕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创中心建设核心承载区战略目标,充分发挥高能级科技服务机构集聚优势,积极构建全链条创新服务体系,包括加强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优化完善技术成果转化服务等任务。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打造国际贸易特色营商环境。虹桥要持续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用好进博会“6天+365天”一站式交易服务平台,不断做大进出口贸易规模,提高服务能级和显示度,包括在西虹桥、东虹桥、南虹桥、北虹桥打造特色样板区等任务。依托一体化示范区合力打造长三角高水平营商环境。要落实好《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形成更多制度创新成果。包括统一示范区税务行政处罚标准,实现“一把标尺”规范执法;研究拓展长三角区域统一适用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领域等任务。
4.加强组织保障。共安排12项任务。一是加强协同配合。二是加强督查考核。三是加强宣传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