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导则》的政策解读
关于《上海市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导则》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将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成培育产业新动能、体现城市竞争力的核心战略载体和创新平台,围绕高端化、绿色化和智能化,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强园区管理的规范性和具体操作的指导性,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编制了《促进本市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和《上海市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导则(送审稿)》(以下简称《建设导则》)。
一、特色产业园区基本情况
聚焦“特定产业方向、特强园区主体、特优产业生态”,全市已连续三年发布三批共53家特色产业园区。尤其2022年重点聚焦绿色低碳、元宇宙、数字经济和智能终端等“新赛道”,重点推出第三批13家特色产业园区。目前,全市特色产业园产业空间规模达200平方公里,可供产业用地面积近40平方公里,可供物业2900万方,将成为产业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
二、制定背景
自2020年首批特色产业园区对外发布以来,园区产业特色显现,产业集聚度高,发展势头良好。特色产业园区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但同时存在园区发展速度不均、质量迥异的不足。根据《上海市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十四五”规划》《促进本市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内容,市经济信息化委于2022年7月正式启动《建设导则》的编制工作,并于2022年8月起向委内各处室、各园区以及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于9月20日至9月27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过多轮修改完善,形成了本建设导则。
三、主要内容
《建设导则》共分为四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是总则,第二部分是认定机制,第三部分为日常管理,第四部分是综合评价。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上海市特色产业园区的认定机制
《建设导则》确定了市级特色产业园区的申报要求,包括规划要求、产业要求、空间要求、产业聚集要求、科技浓度要求、运营主体要求和产业服务要求七个方面。同时,明确了申报材料的内容,包括园区基本情况、园区建设方案、相关附件材料。另外还对市级特色产业园区的申报流程、评审与认定、对外公告等方面做了较为全面的要求。
(二)明确了上海市特色产业园区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求
《建设导则》提出了市级特色产业园区的日常管理工作的要求,包括统计报送、园区宣传等工作要求,以及园区名称调整、运营主体调整、边界调整的要求和具体操作流程。
(三)明确了上海市特色产业园区的综合评价工作要求
《建设导则》明确了市级特色产业园区的评价目的、评价对象、评价时间、评价内容,提出了市级特色产业园区的评价流程、评价结果应用以及退出情形和复核流程。
为了及时开展市级特色产业园区相关工作,本建设导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自2023年12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