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制定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目标是什么?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普陀作为上海的“西大堂”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承载区,把服务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举全区之力主动扛起“始发站”的担当,努力把普陀打造成为沿沪宁产业创新带的“引力场、智汇源、孵化器和服务中心”。
结合本区实际,经征求区相关部门、重点企业、专家和沿沪宁城市等意见,区科委形成了《普陀区关于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 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目的是为了激发沿沪宁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推动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
2.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支持创新主体发展实施意见的资金从哪里来?
由普陀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采取直接资助的方式,支持沿沪宁协同创新、支持创新主体发展。
3.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支持创新主体发展实施意见的资金如何申请?
项目申请单位可以根据责任单位发布的相关申报指南提交项目申请,经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
4.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支持创新主体发展实施意见的支持范围有哪些?
本意见适用于依法设立,信用记录良好,且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科技园区、科技类企业及科技服务机构等。
5.对于概念验证中心如何支持?
支持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及科技类企业等围绕重点培育发展产业设立概念验证中心,对早期科技成果和未来产业技术概念进行筛选,提供科技成果评估、技术可行性分析、工程样机生产、小批量试制、商业评价等概念验证服务。
对经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对概念验证中心申报的概念验证项目,经认定符合概念验证要求的,按其实际投入该项目的验证经费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6.对于创新主体协同攻关如何支持?
鼓励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科技类企业等依托“沿沪宁协同创新集市”与沿沪宁相关城市各类科创主体开展“揭榜挂帅”等联合攻关,对产业集聚有引领带动作用的联合创新项目,经认定,可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
7.对于科创企业“种子计划”如何支持?
面向青年科创人才、团队,遴选具有前沿性、颠覆性、硬科技属性的优秀项目,实施科技创新“种子计划”。经认定,对入选“种子计划”的科技类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助。对入选“种子计划”并经区级高质量孵化器孵化培育的初创型科技类企业,给予前两年一定比例的房租资助,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8.对于专业服务机构如何支持?
支持服务机构为沿沪宁相关城市高校、院所、科技类企业、研发团队等提供技术转移、科技咨询、成果挖掘、价值评估、成果对接、技术交易、科技金融、标准检测认证等服务,协助开展产学研对接,取得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服务合同认定登记的,当年度按服务绩效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
9.对于科技资源共享如何支持?
对科技类企业使用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选择服务资源并在线使用科技创新券下单的,可按照审核认定的实际发生服务费用的5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鼓励服务机构面向沿沪宁相关城市企业等提供服务,经认定,可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10.对于建圈强链如何支持?
支持高校、院所、科技类企业、科技园区等面向沿沪宁相关城市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对接活动,对在相关领域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赛事及对接会,择优按投入资金总额5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
11.对于跨区域合作如何支持?
支持符合普陀及沿沪宁相关城市产业导向的重点领域跨区域合作项目。支持建设服务沿沪宁产业创新带核心载体,集聚跨区域创新资源要素,对经认定的科技类企业、科研机构等最高可给予前三年30%的房租资助,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2.政策何时生效?
本意见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