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高新区社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为持续提升本区粮食单产水平,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5〕140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区粮食生产特点,围绕水稻作物,支持粮食规模种植主体集成种植模式、强化引领带动,推动水稻单产提升关键技术和目标任务落实落地。现将《2025年金山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7月10日
2025年金山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5〕140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区粮食生产特点,围绕水稻作物,支持粮食规模种植主体集成种植模式、强化引领带动,应用水稻先进技术,充分挖掘水稻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推动水稻单产提升关键技术和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一、目标任务
计划在各镇(高新区社区)选择90家左右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参与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通过高产竞赛、择优奖补方式,鼓励粮食规模种植主体集成应用“集中育秧、机插秧、侧深施肥、绿色防控、一喷多促”等水稻稳产增产集成技术,实现良种良法、农机农艺相融合,努力提高水稻规模化种植水平。实施主体水稻耕种收机械化综合水平达96%以上;常规稻亩产不低于550公斤,杂交稻亩产不低于600公斤。
二、实施主体
参与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主体应具有较高的生产经营能力和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种植管理水平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种植规模不低于300亩,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种植规模不低于100亩。
三、实施程序
(一)奖补对象
奖补对象为金山区从事水稻生产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等主体。
(二)申报要求
1.水稻种植面积100亩及以上,其中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种植规模不低于100亩(连片面积50亩以上),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不低于300亩(连片面积80亩以上);2.运用至少3种市、区两级水稻生产主推技术;3.主要种植2025年金山区水稻主导品种推介目录中的品种;4.市级以上示范合作、家庭农场和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整建制试点镇(现代耕作制度创新试点镇)优先实施;5.申报主体与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主体不重复。
(三)奖补标准
根据种植面积及综合排序等分类奖补。其中,水稻种植面积300亩(含)以上的合作社(或农业企业),设立优胜奖3个,每个奖补5万元;普通奖不超过5个,每个奖补3万元。100亩(含)以上家庭农场,设立优胜奖15个,每个奖补2万元;普通奖若干个,每个奖补1万元。
(四)操作流程
按照基础条件好、主体积极参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原则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粮食规模种植主体自愿申报、镇(高新区社区)核验审核上报、区级组织检查测产综合评定、公示等流程,拨付奖补资金。
1.主体申报。各镇(高新区社区)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粮食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由种植主体向所在镇(高新区社区)提出申请,并填报申报单。
2.镇(高新区社区)审核上报。各镇(高新区社区)在接到种植主体申请后,根据其种植历史、种植水平、运用主推技术及产量预测等情况,筛选确定参加粮食单产提升行动的主体,向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上报,主体数量不高于区级分解下达数量。以镇(高新区社区)为单位,为申报主体配备技术指导力量,做好全程指导。
3.过程记录。按照“一主体一档案”记载要求,由区农技中心指定相关人员,按市统一编制的“档案记载手册”,指导实施主体及时做好纸质生产档案的记载、生产信息的录入等工作。年度“档案记载手册”统一由区农技中心留存保管,记载内容的完整程度、生产信息和数据填报的时效性作为年度评奖的重要依据。
4.督导检查测产。区农业技术部门组织对参与主体开展不少于两次现场检查考评,并通过查阅主体生产档案等确定测产对象。在水稻收获季节,由区农业技术部门组织专家开展实地测产验收。
5.拨付补贴资金。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平时检查、档案记录、测产产量等情况,根据考评办法对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分别排序确定奖补对象,经公示无误后对符合条件的粮食规模种植主体拨付奖补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托近年来本区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形成的工作机制,实行区、镇(高新区社区)、村联动,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管理科、区农技推广中心落实专人负责推进,各镇(高新区社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具体落实。鼓励各镇(高新区社区)开展镇级高产竞赛活动,助力面上水稻单产提升。
(二)强化指导服务。区、镇两级农业技术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组建技术团队,开展专家对口联系包片,指导农民科学种田,确保水稻均衡增产。具体包括主推技术措施落实、全过程技术指导服务,跟踪记录好重要农时活动等,要指导规模种植主体选择良种、配套技术等,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要分析存在问题,及时总结水稻单产提升的经验做法。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应加强政策宣传,鼓励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单产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做好宣传报道,引导种粮大户、农技人员等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共同营造“科学种田、勇创高产”的良好氛围。
五、资金安排
2025年金山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奖补资金主要以单产水稻排序,综合日常检查分别确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奖补数量,奖补总金额不超过89万元。
附件:
1.2025年金山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申报数量分配表
2.2025年金山区粮油规模化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申报表
3.项目主体档案参考格式
4.2025年金山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考核办法
附件1
| 2025年金山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申报数量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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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 |
合计(个) |
种植大户(个) |
农业企业或合作社(个) |
| 合计 |
90 |
76 |
14 |
| 枫泾镇 |
18 |
17 |
1 |
| 朱泾镇 |
13 |
9 |
4 |
| 亭林镇 |
15 |
14 |
1 |
| 漕泾镇 |
4 |
3 |
1 |
| 山阳镇 |
1 |
1 |
0 |
| 金山卫镇 |
8 |
7 |
1 |
| 张堰镇 |
5 |
4 |
1 |
| 廊下镇 |
12 |
10 |
2 |
| 吕巷镇 |
8 |
7 |
1 |
| 高新区 |
6 |
4 |
2 |
附件2
2025年金山粮油规模化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申报表
| 经营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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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主体类型 |
(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 (种植大户 |
实施点总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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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点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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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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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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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水稻种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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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稻分品种种植情况(亩) |
水稻种植方式情况(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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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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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插秧 |
机穴播 |
人工直播 |
无人机飞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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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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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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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单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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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盖章/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
审核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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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项目主体档案参考格式
区: 时间: 填表人: 电话:
| 序号 |
区 |
项目主体 |
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方式 |
作物品种 |
面积(亩) |
落实的关键 技术措施 |
亩产水平(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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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金山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考核评比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5〕140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推进我区粮食大面积提高单产,确保粮食单产提升取得实效,特制定具体考核评比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镇级审核通过上报最终确定纳入2025年金山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主体。
二、考核方式
区级成立粮油单产提升考核组对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测产考核,采取实地踏看、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实地测产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内容及流程
(一)中后期基地检查。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对符合评选要求的主体基地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在水稻生产中、后期,统一组织全区阶段性检查评比活动2次,检查内容主要围绕田容田貌、品种搭配、主推技术应用、长势长相、病虫草害防控、档案记载等方面进行评分(详见附件)。综合评分以中期评分占30%、后期评分占70%折成百分制计算每家主体总分,综合考核评分和主体测产意愿确定不超过70%的主体进入测产验收,其余主体不予奖补。
(二)测产验收。水稻成熟后期,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专家对符合测产要求的基地开展实地测产验收,种植一个品种类型(杂交稻或常规稻)的基地测产1个点,种植两个品种类型(杂交稻和常规稻)的基地测产2个点,单产以种植面积进行加权平均进行计算。测产前,每个测产点由种植主体按照每种种植类型在地块分布图上选择3个备选点,至少间隔一个地块以上,专家组随机抽取一个备选点进行测产,验收结果由种植主体签字确认后有效。最终产量转化为百分制(计算公式:,A:分值,X:主体产量,B:参与测产最大产量,C:平均产量)。主体自愿放弃测产或割产点数不够的视作自动放弃奖补资格,未达到水稻设定单产底线,不予奖补。
(三)评定奖补对象。按照平时考核占比40%、测产验收占比60%折算百分制分别对300亩(含)以上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和100亩(含)以上种植大户排序,按补贴标准,奖补不超过89万元,确定奖补对象。
附件:
4-1.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基地检查和考核评分标准(中期)
4-2.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基地检查和考核评分标准(后期)
附件4-1
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基地检查和考核评分标准(中期)
| 检查内容 |
评分标准 |
| 1、田容田貌 (满分20分) |
(1)示范点田容田貌整洁,同品种连片种植, 得20分;田容田貌欠佳,可酌情扣1~5分;同品种连片种植欠佳1~10分; |
| 2、品种及茬口模式(满分15分) |
(1)种植水稻品种应符合2025年金山区水稻主导品种推介目录的品种,品种类型应视种植规模要求达2个以上,可得满分10分;存在不足可酌情扣1~10分;种植籼稻杂交稻,取消竞赛资格; (2)绿肥种植+冬耕深翻面积占60%以上,得5分;存在不足,可酌情扣1~5分; |
| 3、机械种植及肥料运筹(满分20分) |
(1)采用机插秧或机直播的面积占100%以上,且在6月20日前完成种植,得10分;机械化播栽率每减5%扣2分,未按照规定时间种植扣5分; (2)全程采用机械化施肥,得5分,存在不足扣0.5~2.5分; (3)提倡选用高浓度复合或复混肥料及缓释肥,应用面积50%以上的,得5分;存在不足,可酌情扣1~5分; |
| 4、长势长相 (满分15分) |
(1)水稻生育进程正常,群体合理、个体健壮,得15分; (2)水稻生育进程偏迟或过早,可酌情扣1~5分;群体欠佳,可酌情扣1~5分;个体欠佳,可酌情扣1~5分; |
| 5、病虫草害防控 (满分20分) |
(1)综合运用农业防治、生态调控(田埂留草、蜜源植物、香根草)、理化诱控(性诱、食诱装置)等措施,得8分;存在不足的,酌情扣1~4分; (2)防控措施落实有力,稻田周边无灭生性除草剂使用痕迹,无药瓶药袋等废弃物,得6分;存在不足的,酌情扣1~4分; (3)阶段性病虫草害综合防效优良,为害症状轻,得6分;存在不足的,酌情扣1~4分; |
| 6、档案记载及信息填报(满分10分) |
(1)有专人负责记载,字迹整洁、规范,按要求填报系统信息,得5分;存在不足的,酌情扣1~3分; (2)记载填报的内容及时、完整、正确,得5分;存在不足的,酌情扣1~3分; |
附件4-2
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基地检查和考核评分标准(后期)
| 检查内容 |
评分标准 |
| 1、 田容田貌及作物长势(满分35分) |
(1)示范点与粮食功能区相匹配,基础设施良好,得4分,欠佳可酌情扣1~4分; (2)示范点田容田貌整洁,同品种连片种植,得6分,田容田貌欠佳,可酌情扣1~3分;同品种连片种植欠佳1~3分; (3)稻田环境整洁,田埂及四周未使用灭生性除草剂,四周无药瓶药袋等废弃物,得5分;存在不足的,酌情扣1~5分; (4)水稻作物群体结构合理,长势平衡,得10分,存在不足的,酌情扣5~10分; (5)水稻作物丰产、稳产性好,得10分,存在不足的,酌情扣1~10分; |
| 2、病虫草后期防效表现(满分30分) |
(1)稻田基本无草害发生的,得满分15分;存在不足的,酌情扣1~15分;杂草、杂草稻3级以上,取消竞赛资格; (2)稻田基本无病虫为害症状的,得满分15分,存在不足的,酌情扣1~15分; |
| 3、机械施肥和植保机械化(自走式机械)(满分10分) |
(1)采用机械或无人机施肥,应用面积50%以上的,得5分,存在不足的,酌情扣1~5分; (2)采用自走式机械(或无人机)进行病虫草防治的,应用面积50%以上的,得5分,存在不足的,酌情扣1~5分; |
| 4、关键技术落实到位及特色情况(满分15分) |
(1)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粮食高产主推技术实施不少于3项,覆盖80%以上,得10分,存在不足的,酌情扣1~10分; (2)成效显著,具有一定特色,辐射带动效果明显,得2分,存在不足,酌情扣1~2分; (3)配合区、镇两级技术指导促进关键技术落实、积极参与技术培训,得3分,存在不足的,酌情扣1~3分; |
| 5、档案记载及信息填报(满分10分) |
(1)有专人负责记载,字迹整洁、规范,按要求填报系统信息,得5分;存在不足的,酌情扣1~5分; (2)记载填报的内容及时、完整、正确,得5分;存在不足的,酌情扣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