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徐汇区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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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徐汇区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依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本市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沪市监稽查〔2022〕925号)要求,结合《关于印发《徐汇区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徐商务发〔2022〕35号)文件相关内容,按照国家相关专项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结合市场监管部门法定职责,经和区商务委、区税务局充分沟通,现就区市局参与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二十大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要求,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能源安全的高度,坚持“统一步调、稳字当头,管住增量、妥处存量,明确分工、强化协作,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推进完善成品油管理体制机制,治理违法违规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成品油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税收秩序。

  二、组织保障

  成立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永坚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吾名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如瀅 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员:张 琦 稽查科(竞争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周 洁 信用科科长

      陆华林 质量认证科、计量科科长

      周拥民 特种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专班,由稽查科(竞争科)、信用科、质量认证科、计量科、特种科干部组成,具体负责推进实该项工作。

  三、时间和范围

  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以加油站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根据工作需要,延伸到成品油生产、原油进口以及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领域。

  四、任务和分工

  (一)严肃处置非法加油站点。对无照从事成品油仓储、批发经营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生产、零售经营行为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置。(稽查科(竞争科)负责)

  (二)严肃查处质量、计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质量、计量不合格成品油的行为,对生产、销售质量、计量不合格非标油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对流通领域发现的存在质量、计量问题的成品油要追溯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计量责任。(质量认证科、计量科负责)

  (三)加大成品油抽检力度。进一步加大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车用尿素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成品油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质量认证科负责)

  (四)参与核查成品油企业基本情况。配合区商务委查清本区成品油批发、仓储和零售企业基本情况。应要求提供本区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企业的登记和公示信息。(信用科负责)

  (五)参与成品油使用监管。配合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以工地、物流园区等使用非标油集中的区域为重点,对排放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车辆进行查处。(稽查科(竞争科)、特种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参与油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全链条监管。配合区商务委等部门,进一步理清监管链条,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推动实现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稽查科(竞争科)、质量认证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自觉对标方案安排,积极主动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把握好政策和节奏,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不折不扣落实工作任务,彻底摸清成品油企业底数,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积极参与主管部门牵头的相关工作,切实形成整治合力。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明纪律强力推进,不走过场、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严格按照统一的工作标准、政策口径、整治要求推进,确保按时按质保量完成任务。

  (四)维护安全稳定。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和应对,防止误解误读和负面舆情炒作,严防发生处置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请各相关科室确定该项工作的联络人,于2023年3月24日前报送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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