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各相关单位:
《徐汇区关于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徐汇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2月21日
徐汇区关于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进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游戏和电竞、影视演艺、出版传媒、艺术品交易、旅游、体育、网络文化和创意设计等文创领域,提升文创产业竞争力,建设文创产业发展高地,制定本意见。
一、支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依法经营的文化创意产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机构以及其他依法经区政府批准的支持对象。相关主体须符合徐汇区产业发展导向,经营状态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扶持内容
1.加快文创企业集聚。加快吸引和促进一批游戏和电竞、影视演艺、出版传媒等文创行业的头部企业、高成长性优质企业,集聚一批优质产业生态企业以及专业服务机构,对符合徐汇区域产业发展导向的主体及业务板块,经综合评估,可给予一次性最高1000万元的综合性支持和最高3000万元的发展支持。
2.完善产业生态建设。加快打造一批游戏发行、内容创制、技术支持、营销运营、数据分析、文化出口、创意设计、票务经纪、版权服务等技术和服务平台,经综合评估,对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的单个平台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综合性支持和最高3000万元的发展支持。支持IP开发运营、文创周边、旅游产品等项目的开发运营,经综合评估,对符合徐汇区域产业发展导向的主体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支持。集聚一批创作、设计、美术、音乐、技术等外包服务企业,经综合评估,可给予符合徐汇区域产业发展导向的服务企业最高500万元的支持。鼓励服务机构为文创企业提供广告会展、法律、支付、人才、文化出海、本地化等专业服务,经综合评估,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3.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鼓励国内外知名游戏制片、影视编导、表演艺术、设计大师等名人名家到本区创新创业,经综合评估,对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的主体可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的支持。支持游戏、电竞、影视、演艺、体育等行业的投资、管理、业务团队建立创制中心、技术中心、营销中心、工作室、俱乐部等,经综合评估,对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的主体可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的支持。对用人单位引进的国内外优秀人才,按照相关政策推荐申请“光启人才行动计划”,并提供人才落户、安居、医疗、出入境等方面便利化服务。
4.支持载体建设运营。支持电竞场馆、文博场馆、会展中心、剧场、体育场馆等具有品牌性、地标性的重点载体和空间建设,支持游戏街区、旅游休闲街区、文旅消费集聚区等特色街区打造,经评审,对于单个载体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综合性支持和最高500万元的运营支持。支持游戏IP融合空间、演艺空间、展陈空间、特色书店、特色酒店、特色影院、沉浸式体验等文商旅体融合新空间建设,经评审,单个空间可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支持。支持游戏、短剧、网络视听、影视等文创产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建设,经分类认定,可给予一定的奖励。支持文创产业园区、产业楼宇等载体开展招商引资、产业服务、品牌推广等运营服务,经综合评估,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5.支持产业规模跃升。支持文创企业创新壮大,支持游戏和电竞、影视演艺、出版传媒等产品的内容创制、发行推广、市场营销、版权交易、文化出口等,鼓励增加投资、扩大场地、扩招员工,运用新技术对需求分析、研发设计、试制改进、销售服务等环节进行改造提升,支持引进全球高级人才、开展员工培训、改善员工住房等,支持旅游企业开发旅游新产品,提升旅游产品效能,推动旅游规模提升,经综合评估,可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支持。
6.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支持文创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应用,对企业运用AI大模型、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创新科技在游戏电竞、影视演艺、出版传媒、旅游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建设,经评审,可给予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的支持。支持文创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等,经评审,可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的支持。孵化培育一批创新创业团队,对团队新开发的优质产品、技术或服务项目,经评审,可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的支持。
7.支持精品力作创制。支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推广徐汇文化品牌等的游戏电竞、影视演艺、网络综艺、数字出版等精品力作的创制,经评审,可给予单个作品最高300万元的支持。支持开发特色景区景点、精品旅游线路、旅游演艺、互动体验、特色展秀、文创周边、旅游纪念品等,经评审,可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8.支持品牌活动举办。支持举办具备较强国际、国内影响力和产业带动力的大型展会等高能级行业活动及大型电竞、体育赛事,支持举办文商旅体展融合特色活动,经评审,可给予一定支持。
9.激励企业树标提质。对获得游戏和电竞、影视演艺、出版传媒等文创行业类重要奖项及荣誉,省部级以上文化出口、文旅街区、消费集聚区、融合示范区等称号的企业,经认定,可给予单个荣誉最高100万元的奖励。支持文创企业取得著作权登记等知识产权证书,支持旅游企业参加资质等级评定,经认定,可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的奖励。
三、附则
1.支持文创企业申请国家、上海市文化相关政策资金,可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1、最高300万元的支持。
2.对签订相关战略合作协议等的,按照合法有效的协议内容执行。
3.在享受本政策期间,如同时可享受本区其他同类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施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上海市颁布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4.对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将追究扶持对象的责任。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扶持对象,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在一定时期内取消对象申报扶持资金的资格。
5.本意见规定的经区政府批准、经综合评估、经评审等(以下统称认定),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客观的认定条件和规范透明的认定程序,依法依规开展相关认定工作。
6.本意见由徐汇区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徐汇区投资促进办公室、徐汇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7.本意见自2025年3月24日起试行,试行期二年。在本意见施行前享受原政策的各类主体,按原政策执行。《徐汇区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徐文旅〔2022〕4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