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镇、开发区,局机关各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关于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
2024年7月25日
关于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上海市司法局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举措》和《奉贤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行动方案》有关内容,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积极释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制度效能支撑、保障和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为奉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现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关于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延伸服务触角、积极开拓创新,建立健全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帮助和指导园区企业提高法治意识、完善治理结构、防范法律风险、增强合规运营发展能力,帮助维护园区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积极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
以满足企业和职工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需求调研,实行精准服务。
(二)坚持因地制宜
立足园区实际,创新入驻方式,在降低服务门槛、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努力打造简约高效、精准便利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
(三)坚持机制创新
不断充实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力量,不断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体系,加强法律科技应用,方便企业和职工就近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
三、服务清单
(一)提供数字化公共法律服务指引
依托数字“码”车,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指引功能和产品体系,绘制涵盖区内公共法律服务点位、法律援助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公证机构、复议机构、律师事务所、法律科技企业等内容的法律服务电子地图交通指引,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完善“查、问、办、用”法律服务功能。(责任部门:公服科、各司法所)
(二)提供优化营商环境意见沟通表达渠道
统筹完善营商环境类法治观察点,多元化发展和培养园区企业法治观察员,推进法治观察网络建设和企业诉求沟通交流渠道建设,多视角、宽领域、零距离发现园区企业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法治问题,因地制宜开展涉企法治观察和建立涉企沟通交流渠道;畅通政企沟通联络渠道,通过搭建平台和创建机制增进与企业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园区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主动感知回应。(责任部门:秘书科、公服科、律公科、各司法所)
(三)培育企业法务团队和建立健全企业法务工作机制
指导园区企业进行法务团队建设,通过设立法律部门、配备公司律师或法务人员、外聘法律顾问等方式,提高园区法律事务处理能力和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助力园区企业不断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律公科、各司法所)
(四)开展企业合规建设专业指导服务
结合“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在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律师志愿者专业特长和实践优势,指导、帮助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企业合规运营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律公科、各司法所)
(五)培育企业“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
依托国企“首席合规官”制度及园区企业服务管家机制,在企业内培育一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高效化解企业内外矛盾,提升企业自我管理的法治化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学专家、法律顾问、“八五普法讲师”力量,通过法治宣讲、法治沙龙、法治文艺、以案释法等形式送法进企业。(责任部门:普法科、各司法所)
(六)深化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强化条块联动,积极培育与园区企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商事调解组织,广泛开展商事调解“和”计划进园区进楼宇推介活动,邀请园区企业签署商事调解承诺书,在商事领域倡导和践行“调解优先”理念。将“三所一庭”机制延伸至商事纠纷领域,助力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加强解纷“一件事”平台的推广应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优先选择解纷“一件事”平台化解矛盾。(责任部门:促进科、各司法所)
(七)提供涉企行政复议基层咨询受理服务
建立健全涉经营主体行政复议申请“容缺受理”机制,让经营主体“少跑路”。推进全区各行政复议基层咨询受理点逐步实现涉经营主体复议申请全覆盖。加大对涉经营主体行政复议案件的协调化解力度,推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责任部门:立案受理科、行政复议科、申诉指导科、各司法所)
(八)优化企业员工法律援助申请办理流程
对案情清楚、材料齐全的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申请,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对情况紧急的案件,先行予以援助,实行法律援助“快速办”。(责任部门:法援中心、各司法所)
(九)发挥公证机构预防性法律服务功能对园区企业的积极作用
快速办理涉企公证事项,尤其为企业融资建立绿色通道,对企业融资相关合同公证优先办理,对有特殊困难的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充分发挥公证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依托商业秘密数字化保护工作站,深化“惠企机制”,为有特殊需求的企业提供精准化公证服务。(责任部门:公证处、各司法所)
(十)建立园区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调研和专题研究机制
及时调研园区企业亟待解决的与法律服务相关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结合高校科研部门及时开展专项调查研究,组织专家开展专题研究,寻求最优解决之道。(责任部门:秘书科、公服科、各司法所)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
7月底前,制定具体方案,吹响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的“集结号”,对各项任务进行细化部署,结合“一村一居一园区”示范点位建设工作,落实进驻单位和服务功能定位。
(二)组织实施、全面推进
9月底前,确保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队伍组建并有效运转。
(三)完善机制、常态运行
10月底前,确保各类服务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开展各项法律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充分认识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各有关部门、各司法所要跨前一步,奋力一跳,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争取属地支持
积极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园区在公共法律服务场所建设和法律服务活动开展等方面提供大力支持。
(三)加大宣传力度
及时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