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初中、一贯制学校:
现将《2025年奉贤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附件:2025年奉贤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25年3月24日
附件:
2025年奉贤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等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精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规〔2024〕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25〕5号)的相关要求,制定2025年奉贤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体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社会、学校、家庭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关心和重视,增强学生体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自觉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完成中小学课程标准规定的初中生学习体育的基本任务,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提出的基本要求,促进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二、体育考试的原则和要求
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体现对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主动性的激发和引导作用,体现对学生意志品质和道德情感的培养作用,体现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推动作用。
实施体育考试应与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与培养学生体育兴趣爱好和特长相结合;要有利于体育课教学质量和效果的提高,促进课程改革与建设。
考试工作要严格遵照市教委的文件精神和区教育局的具体部署予以实施,加强宣传发动,评价客观公正,程序规范统一,安全保障有力,努力确保体育考试的各项工作科学、高效、有序。
三、体育考试的结构和内容
(一)结构和分值
2025年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30分。其中,统一考试满分为15分,日常考核满分为15分。
1.统一考试分设四类项目:第一类项目满分为6分,第二、三、四类项目满分均为3分。
2.日常考核由《体育与健身》课程考试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综合评定(以下简称“体质健康综合评定”)结果两部分组成。其中,《体育与健身》课程考试成绩满分为6分(七、八、九年级各为2分),体质健康综合评定结果满分为9分(七、八、九年级各为3分)。
(二)考试内容
1.统一考试
(1)第一类项目
男生:1000米跑、200米游泳、4分钟跳绳(三选一)
女生:800米跑、200米游泳、4分钟跳绳(三选一)
(2)第二类项目
男生: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引体向上、25米游泳(五选一)
女生: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仰卧起坐、25米游泳(五选一)
(3)第三类项目
男生/女生: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体操(五选一)
(4)第四类项目
男生/女生:足球、篮球、排球(三选一)
每位考生必须参加全部四类项目的考试。可在上述各类项目中各选择一个自己擅长的作为考试项目,填写《2025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报名表》(附件1),项目一经选定后,不得更改。如选择体操项目,须选择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支撑跳跃(横箱分腿腾越)中的两项。如在第一类项目中选择1000米/800米跑,达到一定要求后可得附加分(统一考试满分仍为15分)。
2.日常考核
(1)各年级《体育与健身》课程考试项目主要包括:
七年级 第一学期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跳高、支撑跳跃(横箱屈腿转体90度腾越)、武术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单手原地侧向推)、跳绳、双杠
八年级第一学期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跳远、垫上运动、篮球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双手后抛)、单杠、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九年级第一学期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垫上运动、武术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双手头上前掷)、支撑跳跃(横箱分腿腾越)
(2)学生体质健康综合评定项目
评定项目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执行。测试项目包括体重指数(BMI)、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和800米跑(女)等。
四、成绩评定和报送
根据《课程标准》初中体育教学的要求和《健康标准》的“评分标准”,结合本市初中学生体质健康的总体水平,统一执行由市教委制定的《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项目成绩评价标准》(附件2)和《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日常考核项目成绩评价标准》(附件3)。
(一)成绩评定
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由统一考试成绩(满分15分)和日常考核成绩(满分15分)之和组成,计入中考录取总分。
(二)成绩报送
考生日常体育考核成绩由学校评定后及时告知考生本人,并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成绩信息,由班主任和体育任课教师签字确认,经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在校园醒目处公示五个工作日。各校将考生成绩上报平台,并将《考生日常体育考核成绩汇总表》(纸质)报送区中招办(事务中心309办公室,卢老师,57418172)。
统一考试成绩由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在考试过程中,各项目考点裁判须当场宣告每位考生的单项测试成绩,并由测试员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以学校为单位统计成绩信息,经区教育局汇总,由测试负责人和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区中招办按规定格式报送市教育考试院。
五、特殊考生的考试及成绩评定
(一)因残、因病考生免考或缓考的规定
1.因残疾、伤病免修体育课且不能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应办理免考手续。由考生及其监护人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伤残证(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出具)或病历(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由学校初审,由区体育考试医学专家组审定并报中招办存入学生档案。
上述考生如身体健康状况好转,准备参加体育统一考试,须由考生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附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病历,经学校和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参加体育考试。
2.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025年奉贤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缓考申请表(考前用)》(附件5),经学校签字盖章或填写《2025年奉贤区初中升学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临场用)》(附件6),经学校带队教师签名及考务组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者应另行参加补考,补考仅限一次。补考原则上应在15天内完成。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办理免考手续。
(二)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绩评定办法
1.因残疾并全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修及免考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其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因残疾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不能参加单项统一考试的项目,该单项成绩按满分计算。
2.因伤病在七、八、九年级《体育与健身》课程全程免修免考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免测的考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学籍所在学校日常体育考核平均分及统一考试满分的60%(即9分)之和计算。因伤病在初中阶段部分学期《体育与健身》课程免修的考生,其免修学期课程考试成绩按学籍所在学校平均分计算,其他学期按其实际分数计算,因伤病在初中阶段部分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免测的考生,其免测学年体质健康综合评定成绩按学籍所在学校平均分计算,其他学年按其实际分数计算,因伤病不能参加统一考试,获准免考后其统一考试成绩按统一考试满分的60%(即9分)计算。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不能参加统一考试,缓考后仍不能参加考试并获准免考的考生,其体育考试成绩按其日常体育考核实际分数及统一考试满分的60%(即9分)之和计算。因伤病获准单项免考的考生,其该项目成绩按该项目统一考试满分的60%计算。
(三)对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认定
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对因残、因病申请免考的考生提出的申请事由,组织医学专家进行统一审定,对通过审定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四)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沪报考的考生、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跨区报考学校的考生的体育考试
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沪报考的考生,以及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应提供其在外省市就读学校或在本市原就读学校参加体育教学、健身锻炼活动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评价情况的证明材料,由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按实际情况计算日常考核成绩。同时,上述考生须参加2025年本区体育统一考试,计算其统一考试成绩,与日常考核成绩之和即为考生体育考试成绩。
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返沪参加统一考试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其统一考试分值以满分的50%(即7.5分)计。
跨区报考学校的应届初三学生,其日常考核成绩和统一考试成绩由学籍所在学校和区予以评定。
(五)其他免考规定
在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可申请统一考试免考(具体名单另行告知),通过后,其统一考试成绩按满分(15分)计算。
六、体育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一)统一考试
1.组织机构
区教育局成立2025年奉贤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小组、仲裁小组以及考务小组(附件7),制定并印发《2025年奉贤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主要工作节点
(1)召开2025年奉贤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网上报名工作会议
时间:2025年3月26日
(2)召开2025年奉贤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会议及项目培训
时间:4月18日
(3)各校平台上报学生信息
时间:2025年3月27日—4月7日15:00
(4)各校提交考生基本信息材料
时间:2025年4月8日—4月10日
材料:考生七至九年级原始体育成绩表、日常考核成绩及免考、缓考等申请材料。
地点:区青少年体艺科协会(“海之花”青少年活动中心4401室)
联系人:朱老师 13310082538
(5)区体育统一考试
时间:2025年4月19日—4月23日(周六、日、一、二、三)(23日为备用)
地点:奉贤中学
《2025年奉贤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各校日程安排表》另发
(6)游泳类项目考试
时间:2025年4月20日(周日)下午1:00
地点:奉贤中学→奉中附小游泳馆
注:全区所有学校选择游泳项目的考生集中编组考试,先在奉贤中学完成其他类项目的考试,再集中前往奉中附小游泳馆进行游泳类项目的考试。第四类是长跑项目的在游泳结束后回到奉贤中学进行长跑测试。
(7)缓考(补考)
时间:2025年4月30日(周三)上午8:30
地点:奉贤中学(奉中附小游泳馆)
(二)日常考核的组织和管理
1.各校应根据规定的各年级《体育与健身》课程考试内容和项目,严格要求体育教师按照学期教学计划和单元教学内容,在单元教学结束时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就测试标准、方式和结果实事求是地评定,不得弄虚作假,原则上学校应组织3名体育教师参与评分。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学校要及时处理。
2.每学期《体育与健身》课程每项考试成绩应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学期结束时,在体育教研组统一组织下对各项考试成绩汇总评定,经教导处确认后,公示评定结果,同时应记录在《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上。评定结果及时输入上海市初中体育与健身学业评价数据库,并上报区教育局,不得更改。
3.《体育与健身》课程每学期考试成绩取各单项考试成绩的平均数;学年考试成绩取两个学期考试成绩的平均数后,按以下规则换算:
85分-100分得2分 75分-84分得1.5分
60分-74分得1分 59分以下得0.5分
(注:学期考试成绩计算出现小数点,保留2位;学年考试成绩计算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原则处理)
4.每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各校须在第一学期9-12月进行,并及时完成数据评定与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数据应及时告知学生本人。
5.学生每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各项目权重和等级进行评定,再按以下规则换算成每学年体质健康综合评定成绩:
优秀得3分 良好得2.5分
及格得2分 不及格得1分
(三)体育考试成绩的复核与仲裁
考生对日常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考生对统一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裁判反映或向体育考试仲裁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由仲裁小组予以复核。逾时不再受理。
(四)体育考试的监督
区教育局设立体育考试咨询电话(德育活动科37597029)和监督电话(监察科37597039),及时解答考生及其监护人提出的问题,正确引导考生参加体育考试。考生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可直接向区教育局纪检部门和市教委反映,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体育考试经费由区教育局及学校在事业费内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