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黄浦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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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落实《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有关规定,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工作要求,切实推动学龄前儿童善育工程,进一步规范本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现就做好2025年本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1.本区户籍适龄幼儿优先安排。

  2.公办幼儿园录取区内统筹协调。

  3.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依证、依次逐步解决。

  4.先登记后报名、免试入园。

  二、小班新生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对象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心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报名条件

  1.本市户籍幼儿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持有黄浦区户籍;②持有黄浦区有效房产证(产权人是幼儿本人或为幼儿的三代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③持有黄浦区有效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④父母一方持有黄浦区内各类单位有效的《在职证明》。

  2.非本市户籍幼儿: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外籍、港澳台幼儿: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护照、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证件,同时具有在本区内合法居住的相关证明。

  三、小班新生报名办法

  (一)信息登记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22日—4月29日

  2.登记入口:

  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热门服务“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

  登记完成后,注册手机会收到登记成功短信,监护人须保存短信,并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为网上报名做好准备。《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3.信息登记确认和修改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市电子证照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信息等进行录入或确认。

  (1)如发现市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2)已办理入园所需各类证件,但未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4.注意事项

  (1)所有小班适龄幼儿,都须在报名前完成市级平台信息登记。

  (2)确有困难无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记的幼儿监护人,可先致电63335097进行电话预约后,在预约时间内前往“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市级信息登记系统”黄浦区服务点(重庆南路18号甲)办理。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7日—5月17日

  2.报名入口:

  方式一: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随申办”移动端首页热门服务“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入“黄浦区”进行操作。

  方式二: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进入“黄浦区旗舰店”,点击“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随申办”移动端首页,进入“黄浦区旗舰店”,点击“幼儿入园”特色专栏进行操作即可。

  3.注意事项

  (1)无论报名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都须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或“随申办”移动端进行网上报名。

  (2)适龄幼儿监护人对市电子证照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信息等进行确认、录入或修改。所有网上报名信息必须经验证后方可生效。

  (3)各园所具体报名条件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的园所招生公告为准。

  无论是否报名市级示范园,本市户籍幼儿都必须在所在街道的非示范性公办幼儿园中至少选择一所报名。根据南京东路街道的生源与幼儿园设置比例,南京东路街道幼儿可选择外滩街道的非示范性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

  (4)报名点仅进行非本市户籍幼儿报名信息采集,与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园所无直接关系。

  (5)确有困难无法自行完成网上报名,或确因特殊情况未按时办理各类证件的幼儿,可先致电63335097进行电话预约,并在预约时间内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黄浦区服务点(重庆南路18号甲)办理报名。原件查验时,“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三)信息验证

  1.验证时间:2025年5月18日—5月30日

  2.验证方式:幼儿报名信息验证以线上验证为主。

  3.验证注意事项

  (1)所有网上报名信息必须经验证后方可生效。报名信息线上验证将充分借助“上海一网通办”平台,直接调取电子证照或由监护人上传证件照片,采用数据核验等方式线上校对报名信息。对于提供信息完整、正确的报名对象,由幼儿园在线上完成信息验证,家长无需携带幼儿前往报名的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

  (2)对于信息提供不完整或有疑问的报名对象,相关验证点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报名对象,并通过现场验证等方式进一步核验报名信息。接到通知的报名对象需携带相应的报名验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信息验证。原件查验时,“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四、小班新生录取办法

  1.六所市级示范园(荷花池幼儿园、思南路幼儿园、蓬莱路幼儿园、瑞金一路幼儿园、星光幼儿园、音乐幼儿园)面向全区符合相关要求的适龄幼儿自主招生。当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派位等方法录取。

  2.四所市级示范园(西凌第一幼儿园、奥林幼儿园、好小囡幼儿园、瞿溪路幼儿园)面向所在街道辖区符合相关要求的适龄幼儿自主招生。

  3.非市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在相应招生范围内招生。当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具体细则见各园招生简章。

  4.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父母一方持本区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小班适龄幼儿,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园。父母一方居住证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小班适龄幼儿,按照“非本市户籍幼儿申请就读幼儿园打分表”(附件2)持证打分,视学额和打分情况依次逐步安排。外籍、港澳台幼儿参照执行。

  5.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和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的《在职证明》的幼儿,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园。

  6.各幼儿园录取工作均不以网上报名与验证时间先后作为录取依据,家长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登记和报名验证即可。

  7.报名验证期间,家长可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或“随申办”移动端,进入原报名通道查看幼儿报名、验证等情况。

 五、其他情况幼儿报名(登记)

  (一)特殊教育需求幼儿报名

  招生区域内户籍的残疾幼儿,中、重度智障幼儿,可与学前特教指导中心(地址:河南南路689号,电话:63085068)联系。听障幼儿可与上海市第四聋校(地址:香山路28号,电话:53828735)联系。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本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

  上述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小班适龄幼儿,也须登录“市登记系统”进行信息登记。

  (二)中、大班插班报名

  1.报名对象和条件

  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心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未在本区入园的幼儿。

  (1)本市户籍幼儿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持有黄浦区户籍;②持有黄浦区有效房产证(产权人是幼儿本人或为幼儿的三代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③持有黄浦区有效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④父母一方持有黄浦区内各类单位有效的《在职证明》。

  (2)非本市户籍幼儿:外省市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外籍、港澳台幼儿: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护照、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证件,同时具有在本区内合法居住的相关证明。

  已经在我区入园的幼儿原则上不再受理插班报名。

  2.报名办法

  5月7日—5月17日期间,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进入“黄浦区旗舰店”,点击“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随申办”移动端首页,进入“黄浦区旗舰店”,点击“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按照所在街道选择指定幼儿园作为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中、大班插班报名对象无需在“市登记系统”进行登记。

  3.信息验证

  报名点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后,将进行线上验证或通过线上预约、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家长在指定的时间到相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验证,所有网上报名信息必须经验证后方可生效。本市户籍幼儿验证当天需携带幼儿户籍证明、房产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在职证明》、社保缴费记录、预防接种卡等印证网上报名信息的相关材料原件。非本市户籍幼儿验证当天需携带幼儿及父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2、附件3)。

  4.录取办法

  本市户籍幼儿录取与否视有无插班名额而定。非本市户籍幼儿录取与否视有无插班名额和打分情况而定。

  (三)幼儿入托需求登记

  1.登记对象和条件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出生的身心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确有入托需求的本区户籍幼儿优先考虑。部分民办托儿所招收范围放宽至2024年4月30日出生。各园所具体登记条件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的园所入托需求登记公告为准。

  2.登记办法

  5月7日—5月17日期间,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进入“黄浦区旗舰店”,点击“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随申办”移动端首页,进入“黄浦区旗舰店”,点击“幼儿入园”特色专栏,进行预登记,表达入托需求。入托需求登记对象无需在“市登记系统”进行登记。

  3.信息验证

  完成线上登记后,由托幼机构对幼儿登记信息进行初审后,进行线上验证或通过线上预约、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家长在指定的时间到相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验证,所有网上登记信息必须经验证后方可生效。登记和验证所需的具体材料以各托幼机构要求为准。

  4.录取办法

  实际录取条件与方式由相关托幼机构制定,录取与否视登记人数和托幼机构实际托额情况而定。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63288532,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1: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附件:

  1.黄浦区2025年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2.非本市户籍幼儿申请就读幼儿园打分表

  3.非本市户籍幼儿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

黄浦区2025年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街  道

名  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招生范围

外滩街道

南京东路幼儿园

北京东路261号

宁波路120弄8号

63320186

本街道、南东街道

南京东路

街道

星光幼儿园

牛庄路585号

顾家弄54号

63462030

本区

音乐幼儿园

厦门路180号

63260811

本区

好小囡幼儿园

凤阳路355号

凤阳路399弄16号

63279098

本街道

小东门

街道

荷花池幼儿园

王家嘴角街58号

63083023、63031022

本区

紫霞幼儿园

中华路195号

63363001

本街道

中华路幼儿园

三牌楼路127号

63699749

本街道

豫园

街道

蓬莱路幼儿园

三牌楼路127号

13370041436

本区

永安路幼儿园

三牌楼路127号

63307050*203

本街道

松雪街幼儿园

复兴东路685号

63288211

本街道

老西门

街道

荷花池幼儿园托班部

江阴街188号

63121126

本区

荷花池第二幼儿园

肇周路201号

63330528

本街道

文庙路幼儿园

柳江街17号

63770533*805

本街道

半淞园路

街道

荷花池幼儿园(海珀部)

徽宁路238号

63031022

本区

蓬莱路幼儿园(中福部)

海潮路181号

13370041436

本区

瞿溪路幼儿园

普育东路71弄6号

33760750

本街道

学前幼儿园

制造局路365弄4号

西藏南路1341弄15号

53099951

本街道

西凌第一幼儿园

西藏南路1374弄6号

63122893*205

本街道

淮海中路

街道

复兴中路第二幼儿园

复兴中路423号

马当路357弄4号

18049783549

本街道

思南新天地幼儿园

合肥路406号

63332612

本街道

重庆南路幼儿园

重庆南路249号

63851784

本街道(小班)

打浦街道(托班)

瑞金二路

街道

思南路幼儿园

皋兰路11号

皋兰路20号

63842577

本区

瑞金一路幼儿园

陕西南路271弄51号

巨鹿路316号

18917032502

本区

大同幼儿园

复兴中路585号

南昌路48号

54249773

本街道

打浦桥

街道

汇龙幼儿园

蒙自西路7号

丽园路842弄甲7号

53019022

本街道

爱童幼儿园

丽园路650号

63770334

本街道

五里桥

街道

思南路幼儿园(南部)

鲁班路778弄33号

63842577

本区

奥林幼儿园

瞿溪路1072弄35号

瞿溪路1200弄45号

63033272*85

本街道

城市花园幼儿园

鲁班路738弄13号

53018677*13

本街道

海粟幼儿园

斜土路118弄5号

斜土路80弄23号

 

63018893

本街道

  注:原则上每周一、三、五为上述幼儿园招生电话接待日

  附件2

非本市户籍幼儿申请就读幼儿园打分表

  申请人姓名(幼儿)

  出生年月

  父母联系电话

项 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分值

自评

审核

备注

基础

条件

16分

父母稳定

居住情况

(7分)

B.C两项二选一积分。父母不累积计分。

A.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得2分。

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磁卡。

2

 

 

《居住证》办理年限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25年5月17日。

B.持有对口招生地段内产权证,且产权人是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得5分。

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屋产权人与儿童关系的证明。

5

 

 

“直系亲属”特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C.直系亲属有招生区域户籍的,得3分。

1.直系亲属户籍证明。

2.直系亲属与儿童关系的证明。

3

父母稳定

就业情况

(8分)

A.B两项二选一积分。父母不累积计分。

A.父母一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连续满1年计1分,总分不超过8分。

父母一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证明。

8

 

 

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从2025年5月起向前计算。

B.父母一方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得2分。

父母一方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

幼儿证照情况

(1分)

幼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户籍证明得1分。

幼儿户口簿。

1

 

 

 

合计

16分

总分

16

 

 

 

  附件3

非本市户籍幼儿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一、父母稳定居住情况

  1.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居住证磁卡、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等。

  2.若在招生区域内有直系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产证以及产权人与儿童关系的证明。

  3.若直系亲属有招生区域内户籍的,提供直系亲属户籍证明及直系亲属与儿童关系的证明。

  4.若父母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提供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积分通知书》,《积分通知书》上显示的居住地在招生区域内,且注明申请入园幼儿本人为同住子女。

  二、父母稳定就业情况

  1.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证明。

  2.作为打分依据的父母一方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幼儿证照情况

  幼儿本人户口簿、幼儿上海市居住证、幼儿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等。

  四、“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记证明

  报名小班幼儿需提供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获取的《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或登记成功短信。

  五、报名园所指定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将取消幼儿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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