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工业企业
物流专项调查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重点工业企业物流专项调查统计报表制度》已经上海市统计局审核同意(沪统审字〔2025〕18号)。现予印发,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同意执行上海市重点工业企业物流专项统计调查的函》(沪统审字〔2025〕18号)
2.《上海市重点工业企业物流专项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10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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