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航道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有效期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5-12-03      发布日期:2025-12-04      沪交行规〔2025〕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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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交行规〔202511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航道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沪交行规〔20206号)有效期将于202618日届满,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203118日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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