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交行规〔2025〕11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航道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沪交行规〔2020〕6号)有效期将于2026年1月8日届满,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1月8日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相关附件
分享:
沪交行规〔2025〕11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航道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沪交行规〔2020〕6号)有效期将于2026年1月8日届满,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1月8日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